公车改革20年 补贴仍是争议焦点(二)
取消公车是否会对政府正常的公务运行造成影响,降低政府的工作效率?
在竹立家看来,这一担忧是多余的。“方案仅仅是改革的第一步,在之后,组织结构内部必然要进行完善,通过个人绩效考核等方式,基本上是能够保证公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的。”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方案适应了市场化和社会化的需求,其补贴金额的设定,相比之前试点城市的高补贴,是比较合理的,并未超过最低工资水平。
曾康华认为,就目前来看,国家在制定政策时,是考虑到这一方面的,因此公车改革需要分步来做,最先是从中央机关开始。如今大城市交通网络发达,各种交通工具使用便利,这种情况下,通过社会化的方式保证用车,政府的工作效率是可以保证的。但在交通不够便利的偏远地区,如果完全依靠社会化的方式显然不现实,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也可能会受到影响。因此,在保证总原则不变的情况下,有必要因地制宜地去进行规划。
因此,方案提出“力争在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司勤人员和公车如何善后
庞大的司勤人员队伍和公车数量是改革的另一大难点。
根据此次改革文件,对于司勤人员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将其简单推向社会。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制定了规范处置办法。通过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竹立家认为,现在各单位的司勤人员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庞大,通过内部消化的方式是能够妥善安置的,不会给社会或者单位造成很大的压力。而在公车拍卖方面,在当前的新形势下,通过严格遵守拍卖程序、完善监督工作,公开透明,都是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