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二手车迁入排放标准及二手车上牌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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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除济南五年以内车型,国四排放,其余市县均为国四排放标准

[济南二手车市场]山东省尾气排放标准

济南:国五排放 青岛:汽油国Ⅳ,柴油国Ⅲ

枣庄:国Ⅳ 济宁:国Ⅳ 泰安:国Ⅳ

聊城:目前是取消限迁的状态

泰安:国Ⅳ

莱芜:已经规划到济南,环保标准要求和济南的一样。

临沂:国Ⅳ 聊城:国Ⅳ 菏泽:国Ⅳ

德州:目前是取消限迁的状态

潍坊:国Ⅳ,2008年1月1日前额进口车以及外地使用5年以上的货运车辆和出租车(出租转非)禁止转入。

日照:国Ⅳ,严禁中型以上客货车(含中型)、挂车、出租转非、营转非车辆转入,进口车首次登记日期不超过5年。

烟台:2011年11月1日起,满3年货运车辆和满5年其他车辆禁止转入。

威海:2012年6月1日起,满3年货运车辆和满5年非营运车辆禁止转入;2012年9月12日起,省外转入车辆要求尾气排放达到国Ⅳ标准。

自国家提出鼓励二手车市场发展,全国范围内取消限迁以来,大部分地区已经实行,但由于很多地区迫于环境和交通的压力,一直未能实现。如果你有车需要办外迁提档,一定要实际拨打当地车管所的电话详细询问。政策随时会改变。

2018年8月,生态环境部下发通知,即《关于发布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的公告》。新“国六”排放标准的全国最后实施时间:国六a和国六b两个方案分别于2020年和2023年实施。

自2019年7月1日起,山东省将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届时将停止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达不到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新生产轻型汽车。

届时,“国五”排放标准的车辆,将无法正常挂牌销售。

但同时,市交警部门也提醒到,车主们也不必扎堆前往车管所挂牌,只要在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挂牌即可。

这意味着,在相应时限到来时厂家将不得再生产、销售排放不达标车型;各地车管部门也将对老排放标准车型上牌说“不”。政策发布后,各地区陆续公布了国六排放标准实施的时间表。其中水山东、河北、河南、山山西、海南等地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新国标,早于生态环境部2020年的时限。

国六标准的提前实施,无疑将同时影响新车和二手车的销售与交易。

对于生产新车的汽车厂商来说,新标准对尾气排放的要求更为严苛,因此需要提前准备实施相应技术升级,加快布局新款车型来满足新标准要求。随着国六新车型的下线,国五车型也将进入清库存阶段。

短期内,那些使用国五排放标准汽车的车主压力相对较小。在国六标准实施后,国五标准的车辆可正常行驶上路,且当下该标准仍是各地现行排放标准,手中的车辆残值将相对稳定。在某些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标准后,国五以及更低排放标准的车辆或将难以转入,成为其在二手车流通层面的限制。

由于国三、国四排放车型保有量仍然十分可观,国六排放的提前实施无疑会对二手车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

济南拟今年7月1日起禁售国五汽车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日前起草了《关于济南市实施轻型汽车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通告》

《通告》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新生产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家6a或6b阶段排放标准要求;停止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达不到国家6a阶段排放标准的新生产轻型汽车。

“这也就意味着7月1日之后,国五及以下轻型汽车在济南就无法销售了。”有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向媒体透漏。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新标准实施日期前,已购买的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要求的轻型汽车,自购车发票开具之日起三个月内,济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继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逾期不再办理。

《通告》明确,由济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在本市办理新购注册登记轻型汽车的排放标准进行核查,自本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之日起,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通告》还提到,济南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外埠转入的轻型汽车的排放标准进行审核。2020年6月30日前,外埠转入机动车应达到国五排放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外埠转入轻型汽车应达到国六排放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业务。

上述《通告》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国家、省执行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山东二手车过户迁入标准及限迁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