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二手车迁入排放标准及二手车上牌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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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二手车迁入排放标准

泉州和莆田、宁德已经发文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 常福州、南平、三明、龙岩、漳州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允许迁入

● 厦门:国5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转籍,要求2010年以后车

● 泉州、莆田:除黄标车外都可迁入

一般来说,优质二车手资源集中在一、二线城市,这些城市里车龄8年左右的二手车流向三、四线城市。

但在限迁政策下,这些二手车无法正常落户到三、四线城市,因此严重制约了二手车的流通。许多优质的二手车源因为受到政策的限制,只能在当地流通。对于想买二手车的朋友来说,选择面也只能局限在当地,外地牌照的车辆即使买回来也不一定能上牌。

按照《福建省全国统一版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机动车号牌新政将于6月20日起在厦推广应用。

新的政策具体有哪些重要变化?

想知道的快跟小鱼君一起去看看!!

当前:买新车才能使用原号牌

据悉,目前施行的车牌政策,是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2 条的规定。

即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符合三个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新政:二手车也可保留原号牌

本次号牌新政

主要有以下三种变化

1、增加了使用原机动车号的适用情形

买二手车可使用原车牌

自今年6月20日起,允许购买二手车使用原车号牌号码,即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者迁出后,所有人购买二手车的,办理转移登记或者转入业务时,既可申请保留原机动车号牌,也可申请使用新的号牌。

办理变更迁出也可用原车牌

增加了"办理变更迁出业务也可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情形。

2、缩短了车辆所有人使用原机动车的时间

将现行的机动车所有人必须使用原机动车超过三年可以保留原车号牌号码的要求,调整为:使用一年后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者迁出的,可以申请使用原车号牌号码。

3、放宽了原机动车转移登记、注销或变更迁出后

原车辆所有人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期限

将现行的原机动车转移、注销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时限,调整为办理机动车转移、注销、迁出后一年内可以提出申请。

此外,大家要注意这两点

1、对今年6月20日前已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

且使用期限满一年的,今年6月20日起,

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 6个月内,

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可申请使用原号,

办理转移登记、转入业务时也可以申请使用原号。

2、对今年6月20日以后

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且使用年限满一年的,

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业务一年内,

办理新车注册时可以申请使用原号,

办理转移登记、转入业务时

也可以申请使用原号。

交警表示,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转入登记时需口头向登记审核岗申请。目前该项业务只可在车管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