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人才补助政策,蚌埠人才引进细则及补贴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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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加快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工作方案》《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政策,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预算9000万元,在研发经费投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培育等创新全链条给予企业资金奖补,2020年,已经兑现市政策资金近9000多万元,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发展的积极性。

印发《蚌埠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对规模以下科技中小企业发放20万元“科技创新券”,支持中小企业面向全国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成果、科技服务等,推动中小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目前,已经为78家中小科技型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券1535万元。

二、持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对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给予奖励,鼓励企业联合或自主建立研发平台。截止目前,我市拥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190多家,总量全省第3。支持企业自主或联合高校院所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择优推荐申报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究与开发项目,获省资金支持。2019年,我市获得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14项、省重点研发项目25项,获得省支持资金 2740多万元。同时,积极推动设立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每年安排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围绕我市硅基生物基新材料、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实施一批科技计划项目,帮助企业攻克一批产业技术难题,加快企业创新发展。

三、积极推进企业融资

一是积极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企业上市挂牌的通知》,对在沪深交易所、香港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奖励12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300万元奖励,进入新三板精选层的,再给予400万元奖励,由精选层转板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再给予500万元奖励。企业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挂牌的,给予60万元奖励。企业上市挂牌后,在沪深港交易所、新三板和省股交中心首发或增发股份融资的,按照募集资金总额的2‰给予融资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是扩大金融产品规模。截止4月底,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103.14亿元,放大倍数为2.78。全市税融通业务贷款余额9.76亿元,贷款企业数1035家,本年累计发放贷款4.11亿元。全市安排小微企业过桥续贷资金合计9914万元,周转资金金额4.93亿元,周转次数为4.98次,累计扶持企业户数80户。全市新型政银担业务在保余额66.3亿元。

三是充分发挥类基金作用。为支持我市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我市设立了硅基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生物基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等12个基金,累计完成投资35.75亿元。

四、大力引育急需人才

完善人才政策体系,激发人才活力。紧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完善1+X人才政策体系,引导人才向产业集聚。出台实施《关于印发<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在蚌就业创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蚌埠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评选管理办法》,起草《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的若干措施》,补齐人才政策短板,实现人才政策与自主创新、人才流动等相关政策衔接配套、互促融合。不折不扣兑现《蚌埠市推进人才特区建设若干政策》,每年兑现人才资金1000多万元。

注重优化人才工作环境,着力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帮助高层次人才解决子女就学等具体问题,为各类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发挥蚌埠市高端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作用,为高端人才提供学术交流、人才测评、人才引进、项目对接等服务。改革完善职称评聘办法,拓展职称评审中技术人才职称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范围。按照《蚌埠市高层次人才“1+1”医疗保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经省级以上部门认定并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提供“1+1”结对优质医疗服务,制作发放医疗保健服务卡,建立高层次人才电子健康档案。连续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蚌埠地方赛,对获得国家、省、市赛区奖项的企业给予一行资金奖励。出台《蚌埠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开市辖区及城镇落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