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才补助政策,新疆人才引进细则及补贴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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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了解到,日前新疆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共提出4方面18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人才发展机制,鼓励引导更多优秀人才在新疆创新创业,壮大和稳定人才队伍。

引:积极引导高层次紧缺人才到基层服务

《方案》提出,做好招录内地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到南疆乡村工作,进一步改善南疆乡村干部结构。实施中央和自治区特岗计划、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计划,为基层补充合格教师。建立基层免费医学生稳定补充渠道。加大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招聘力度,落实服务期满后创业、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等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留疆工作。

基层高端人才尤为匮乏,因此要积极引导高层次紧缺人才到基层一线开展技术服务。《方案》提出,支持用人单位通过设立“候鸟型”人才工作站等多种方式,柔性聘请专家开展顾问指导、决策咨询、技术服务、培训讲学等服务,允许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兼职兼薪、按劳取酬。

畅通退休人员服务基层渠道,支持各行业实施银龄系列行动计划,引导区内外退休的教师、医务人员、科技人员、文化工作者等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一线提供有偿或公益性志愿服务。

育:每年培训不少于1000名贫困县农村实用带头人

一手抓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一手抓本土人才培养,形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强大合力。

《方案》提出,统筹实施好国家人才工程和自治区天山、天池人才计划,培育和补充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落实“国培计划”,加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发挥国家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作用,每年培训贫困县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不少于1000人。支持区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到新疆和基层创办教育机构、兴办职业教育,培养基层实用人才。

同时,落实好国家激励科研人员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对经批准到基层离岗创业的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其人事关系保留年限可适当延长。建立健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制,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更好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基层成长计划,落实创业税费免、创业贷、创业补贴等支持政策。

用:人才密集事业单位可自行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将人才引进来,就要做到完善人才流动政策和成长环境。

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人才密集事业单位,可根据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自行设置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引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博士学位等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以及乡镇事业单位引进的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采用特设岗位的办法到岗即聘,对关键骨干人才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予以倾斜。

开展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试点,向南疆四地州全部下放并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完善职称评审办法,将基层服务经历、贡献和业绩作为职称申报的必要条件;对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将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对在南疆四地州和县级及以下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以考代评专业除外)可提前1年。

留:增加基层工资、补助、津贴保障人才环境

如何让基层人才既引得进,又留得住用得好?《方案》提出,增加收入政策倾斜,让人才有奋斗动力。

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向长期在高类区工作的人员倾斜。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自主确定绩效工资水平,鼓励和支持对业务骨干、特殊人才、关键重点岗位建立特殊薪酬制度。支持用人单位实施积极的引才政策,允许对新进人才在入职5年内发放生活补助。落实高定工资档次、乡镇工作补贴、南疆工作补贴等政策。建立健全基层人才休假政策,完善到基层工作和服务的人才回家交通费、探亲路费等保障政策。

继续执行自治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向基层和南疆倾斜、人才工程项目尽量单列南疆专项政策。认真落实自治区容错纠错办法和为基层减负措施,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多渠道、多主体保障引进人才住房需求。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纳入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方便异地就医。进一步改善基层基础教育和公共医疗软硬件条件,提高办教办医水平,逐步满足基层人才就医和子女就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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