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签证办理地点在哪里及办理流程时间所需材料
北海市办理签证
(1)递交有效的护照。
(2)递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各种证件,例如有关自己出生、婚姻状况、学历、工作经历等的证明。
(3)填写并递交签证申请表格。签证不同,表格也不同,多数要用外文填写、同时提供本人照片。
(4)前往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有的国家规定,凡移民申请者必须面谈后,才能决定;也有的国家规定,申请非移民签证也必须面谈。
(5)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国内主管部属门审查批准。有少数国家的使领馆有权直接发给签证,但仍须转报国内备案。
(6)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该国使领馆。如果同意,即发给签证。如果拒绝,也会通知申请者。(对于拒签,使领馆方面也是不退签证费的)
(7)缴纳签证费用。一般来说,递交签证申请的时候就要先缴纳费用,也有个别国家是签证申请成功的时候才收取费用。一般而言,移民签证费用略高,非移民签证费用略低。也有些国家和地区的签证是免费的。
护照
申请条件
(一)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
(四)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普通护照加注
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申请材料
1、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5、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6、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7、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8、换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9、补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损毁的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10、申请普通护照加注需提交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居民身份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加注,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办理步骤
1、领取出境申请表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填写申请表
此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
身份证号码要填写正式身份证内的号码,不能填临时身份证号码。否则不填写或填写“无”。
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必须牢记这个编号,以便日后查询;
3、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资料,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并准备好符合要求的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缴费
申请人在递交完申请后须立即持《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到收费处交费(申请人须在受理当日交费。未按时限交费,领取证件日期将另行通知。若申请后一个月内未交费,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材料不再退还本人)。
5、办理时限
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各地不一,一般在10~15个工作日。
6、领取护照
领取护照可本人领取、也可他人代领,也可以快递上门。具体的内容各地有相关规定。
本人领取: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上注明的取证日期或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取证当日,申请人本人凭《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及缴费收据,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他人代领:代领人携带《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本人身份证、护照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
快递上门:若想选择快递上门,须在办理护照当天凭《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到出入境管理处内的邮政速递柜台办理手续并缴纳快递费。快递范围以当地出入境管理处的规定为准。
收费标准
从7月1日起,
因私普通护照收费
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
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
由80元/张降为60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