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最新物业费收取标准,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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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一级服务

(一)基本要求

1.按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公开物业服务项目和内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公示服务、监督联系电话。

2.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体系,并组织实施。

3.物业管理人员8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100%持有政府专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所有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4.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5.小区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受理业主报修、投诉和咨询,有效投诉处理率达98%以上,有完整的报修、处理和回访记录。

6.按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7.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物业竣工验收资料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日常管理档案等),各种基础资料、台帐报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

8.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85%以上;每半年进行一次满意度抽样测评,满意率90%以上,并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二)房屋管理

1.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管理规约,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污迹,无缺损现象;房屋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涂、乱画、乱张贴、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达95%以上。

3.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4.每日抽查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5.房屋装修符合规定,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每日抽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7.阳台封闭规格色调一致,空调、太阳能等安装位置统一。

8.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设备安全运行、维修养护和卫生清洁制度,并在工作场所明示,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备运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有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和处理措施和处理记录。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6.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9.小区庭院灯、楼道灯、喷泉灯、车库灯完好率不低于95%,并按规定时间开关。

10.对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班,人员出入高峰立岗值班;对重点区域随时巡查;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摄录像资料至少保留一周。

2.对进出小区的机动车辆实施登记管理制度,引导机动车辆有序通行并在指定位置停放;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3.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5.对小区公共娱乐设施、水池、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危险隐患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五)保洁服务

1.根据小区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壳箱;垃圾袋装化,按楼栋口、楼层收集垃圾,每日清运,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全天保洁;电梯厅、公共楼道每日清扫1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随时清理景观水面和水道,无明显漂浮物。

3.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住户饲养宠物符合相关规定,对违反者及时劝止报告,并配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6.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六)绿化养护管理

1.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

绿化。

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良好观赏效果。

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6.园林建筑和辅助设施完好、整洁。

二级服务

(一)基本要求

1.按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公开物业服务项目和内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公示服务、监督联系电话。

2.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3.物业管理人员6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100%持有政府专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所有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4.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5.小区实行每天12小时接待服务,受理业主报修、投诉和咨询,有效投诉处理率达90%以上,有报修、维修记录。

  6.按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7.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物业竣工验收资料、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日常管理档案等),各种基础资料、台帐报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

8.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回访工作,回访率75%以上;每半年进行一次满意度抽样测评,满意率80%以上,并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二)房屋管理

1.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管理规约,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养护,有维护养护记录。

2.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污迹,无缺损现象;房屋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涂、乱画、乱张贴、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达90%以上。

3.每2日巡查抽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房屋装修符合规定,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每2日抽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阳台封闭、防?栏安装等规格色调一致。

7.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设备安全运行、维修养护和卫生清洁制度,并在工作场所明示,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备运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有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和处理措施和处理记录。

4.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5.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6.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7.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8.小区庭院灯、楼道灯、喷泉灯、车库灯完好率不低于95%,并按规定时间开关。

9.对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每天对重点区域抽查巡查;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摄录像资料至少保留一周。

2.对进出小区的机动车辆实施登记管理制度,引导机动车辆有序通行并在指定位置停放;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

3.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5.对小区公共娱乐设施、水池、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危险隐患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五)保洁服务

1.根据小区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壳箱;垃圾袋装化,按楼栋口、楼层收集垃圾,每日清运1次,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公共楼道每日清扫1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2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景观水面、水道无明显漂浮物。

3.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相关规定,对违反者及时劝止、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6.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六)绿化养护管理

1.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

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良好观赏效果。

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管理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6.园林建筑和辅助设施完好、整洁。

三级服务

(一)基本要求

1.按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公开物业服务项目和内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公示服务、监督联系电话。

2.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3.物业管理人员5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100%持有政府专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所有员工统一着装或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4.小区实行每天8小时接待服务,受理业主报修、投诉和咨询。

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住户档案资料基本齐全,查阅方便。

6.每年进行一次满意度抽样测评,满意率70%以上,并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二)房屋管理

1.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管理规约,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污迹,无缺损现象;房屋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涂、乱画、乱张贴、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每周巡查、抽查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抽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房屋装修符合规定,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每3日抽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户有明显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并落实设备安全运行、维修养护和卫生清洁制度,保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3.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4.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5.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6.小区庭院灯、楼道灯、喷泉灯、车库灯完好率不低于80%,并按规定时间开关。

7.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对重点区域巡查抽查。

2.对进出小区的机动车辆实施登记管理制度,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

3.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服务

1.根据小区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壳箱;生活垃圾每日清运1次,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保洁;电梯厅、公共楼道每2日清扫1次,每周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半年清洁1次,明显污垢随时清理;路灯、楼道灯每半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3.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饲养宠物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对违反者及时劝止、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绿化养护管理

1.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3.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4.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四级服务

(一)基本要求

1.按规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2.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物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员工佩戴统一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4.小区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接待服务,受理业主报修、投诉和咨询。

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住户档案资料基本齐全,查阅方便。

(二)房屋管理

1.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管理规约,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完好;房屋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房屋装修符合规定,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每3日抽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4.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户有明显标志。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3.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4.小区庭院灯、楼道灯、喷泉灯、车库灯完好率不低于80%,并按规定时间开关。

5.对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每天对重点区域巡查抽查。

2.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

3.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服务

1.小区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日清运1次。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公共楼道每3日清扫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年清洁1次,明显污垢随时清理;路灯、楼道灯每年清洁1次,当天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3.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化类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饲养宠物符合相关规定,对违反者及时劝止、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绿化养护管理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3.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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