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企改革新方案,辽宁国企薪酬改革方案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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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新一轮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指导和拉动,后有传统产业大幅下滑、企业利润骤减倒逼,在老工业基地辽宁,国企改革已箭在弦上。

半月谈记者近期深入辽宁多地采访发现,国有老企业背负的诸多历史包袱,已成发展的“拦路虎”和改革难啃的“硬骨头”。辽宁攻坚国企改革,必须卸下这些包袱,而如何卸下这些包袱,除了必要的政策支持之外,仍需依靠改革本身。

穿着棉袄游泳的国企

几辆驾校汽车正在空荡荡的厂区内练习倒桩,四层办公大楼破旧杂乱,除一层有几个房间出租给商家外,多数房间门窗破损、桌椅全无。早已停产的厂房内空空荡荡,机器、设备早就被拆除卖掉……

这是已停产5年的辽宁阜新液压件厂。记者几经周折找到办公楼三层的工厂“留守办”,这儿有几名女工一边闲聊,一边整理着职工资料。见记者来访,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起了工厂的“凄凉”:全厂在册职工近600人,除10人留守,其余都放假在家,每人每月210元生活费只能挂账,目前欠职工工资及各项费用超亿元,每年还以1000万元的速度增加。“现在厂子能做的,就是用驾校租用场地的租金,给特困家庭发放救济,做好职工稳定工作。”

在辽宁,像这样的“空壳”企业不在少数,它们一无有效资产、二无生产经营活动、三无偿债能力,只留下人员和债务包袱。这些企业要么由基层政府管理,每年拨付一笔财政资金给职工发放救助款,补齐社保费用;要么由尚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大型国企背着,企业有利润时吃利润,无利润时吃资产,依附于这些国企。

一边是空壳企业“活不好”也“死不了”,一边却是国企兴办的社会职能仍然“分不开”。

鞍钢集团公司至今承担着大量服务社会的非生产性职能,其中包括城市居民的供水、供电、供暖和物业服务,老旧工矿区居民棚户区改造,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鞍钢的一份资料显示,仅“三供一业”和离退休职工管理,鞍钢每年投入的补贴就高达13亿元以上,这让处于行业“冰冻期”的老国企不堪重负。

作为我国最早建设的重化工业基地,辽宁省拥有多座“钢都”“煤城”“石化重镇”等,一批老国企在计划经济时代贡献很大,而如今,留下的包袱也很多。辽宁省社科院副院长梁启东形象地说,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如同让国企背上背着包袱、怀里抱着孩子,还穿着大棉袄,然后跳到市场的海洋里游泳,能游得动吗?

卸包袱面临三大困境

辽宁省国资系统一位干部介绍,国有企业一旦涉及产权改革,无论是兼并重组,还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合作者提出的首个条件,往往都是“要有效资产,不要历史负担”,卸包袱已成辽宁推进国企改革的前提。但因存在三方面现实难题,这项工作很难一蹴而就。

??负担点多面广,改革成本较高。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在工业基础较好的东北地区集中力量发展大型企业,有的城市建设甚至晚于这些企业,不少老国企实际承担了很大一部分政府职能。通过以往的改革,国企虽然剥离了不少社会职能,但也催生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本世纪初,一些地方为减轻改革阻力,将国有优良资产剥离出去组建有竞争力的公司,而将人员、债务等包袱留下来成为“壳企业”。

要想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有关各方面临较高改革成本,仅解决地方国企的厂办大集体问题,成本就达300亿~500亿元,如果加上剥离“三供一业”、离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处理空壳企业等任务,成本更高。

??利益主体不同,协调难度较大。将国企承担的社会职能移交给地方政府,让政府和企业“各归其位”,是此轮卸包袱的基本原则。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地方官员认为上下级政府之间的财权、事权不匹配,多数国企隶属于上级政府,不应该将包袱移交给所在城市。利益主体的不同加大了协调难度。

辽宁一家国企的资产运营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他们向地方移交供水、供电、供暖等职能,接收单位都以各种理由要求国企在移交后的一定期限内给予高额补贴。“我们测算了一下,长远来看剥离社会职能对企业有利,但短期内成本会大幅上升,在经济下行期反而加剧了企业困难。”他说。

??评价机制滞后,改革动力不足。辽宁省国资系统一位官员表示,与多数改革举措都是“向前看”“谋发展”不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向后看”“卸包袱”,难以出政绩不说,还容易引发矛盾。记者在辽宁少数地方也注意到,由于评价机制不健全,有的官员对给国企卸包袱积极性不高,存在畏难情绪,怕拍醒“睡着的孩子”;个别地方甚至一等再等,想等到职工退休或去世,问题“自然”消解。

用改革筹集改革成本

尽管困难重重,关乎辽宁国企未来发展的“卸包袱”工程还是毅然起航。9月,国务院国资委与辽宁省共同召开驻辽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启动工作会,明确到2018年年底前,41家央企所属118户在辽企业将分离移交“三供一业”,涉及近70万住户,目前试点工作已经推开。

辽宁省政府成立了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市也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制定当地的分离移交方案、测算费用、申请上级的补贴资金、监督审计改造工程等工作。

中石油抚顺石化分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经理李正说,此次移交资金由中央财政、央企总部和央企驻辽分公司三家分担,其中中央财政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方式承担50%,央企总部承担30%,地方分公司承担20%,对于特别困难企业,中央补助资金甚至能高达70%,这大大减轻了驻辽企业的负担。同时,还明确了“先移交、后改造”“维修为主,重建为辅”“妥善安置职工”等原则,强调节俭、平稳移交。

今年8月,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公告,宣布辽宁省向省内外战略投资者首批出售7户省属国有企业的股权,这启动了辽宁省属国企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步伐。分析人士指出,此举将帮助辽宁省筹集资金,用于补充社保基金缺口,并支付国企“卸包袱”的成本。

此次央企驻辽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辽宁多地均制定了较为详尽的工作方案,并出台细则对改造标准、费用测算等进行了细致规范。采访中多位省属国企负责人认为,央企“卸包袱”的操作经验,可复制到省属国企身上。

梁启东说,这次中央将妥善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作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提出力争用2~3年时间加以解决,足见中央决心很大。在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地方政府要拿出本级国有企业部分股权转让收益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专项用于支付必需的改革成本。这些部署对推进改革将是重大助力。“相信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在一个不太长的时期内,困扰辽宁多年的国企历史遗留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老国企将重新焕发勃勃生机!”(半月谈记者陈梦阳王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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