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各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最新规定
【青海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青海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览】,由于2016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所以沿用以及之前最新的党政法规。
日前,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的要求,结合青海经济社会发展、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变动情况,省政府下发通知,决定从5月1日起调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在现行水平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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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西宁市、海东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0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0.6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12.7元;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0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0.7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12.8元;海西州、果洛州、玉树州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0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10.8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12.9元。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12月以来,吉林、宁夏、重庆等地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吉林第一档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320元/月调整为1480元/月;宁夏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300元/月调整为1480元/月;重庆第一档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250元/月调整为1500元/月。
随着上述三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进入以来,全国已有上海、深圳、北京等28个地区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仅剩下辽宁、河北、青海、江苏4地未进行调整。青海暂时执行原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