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内容权威解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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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个五年计划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今天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各省份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规划解读,具体内容如下:

湖北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规划解读

湖北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内容全文

中共湖北省委十届七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和*对湖北发展的新要求,全面分析了我省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任务,就科学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如下建议。

一、“十三五”时期是湖北大有可为的黄金机遇期

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省委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必须紧紧围绕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来展开。

(一)湖北具备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实基础。“十二五”时期是湖北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时期,是湖北弯道超越的五年。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挑战,在*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湖北考察时的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湖北实际,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总目标,坚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不动摇,坚持竞进提质、效速兼取不松劲,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秉持“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落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力度统一论”,坚持产业第一,尊重市场主体,持续培育发展气场,始终保持“高于全国、中部靠前”的良好发展态势,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开创了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湖北建设的新局面。

经济总量跨越提升,地区生产总值逼近3万亿元大关,由“十一五”末的全国第11位上升到第8位,稳居全国第一方阵。人均生产总值突破8000美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提前两年完成翻一番目标,工业总产值突破4万亿元,千亿产业发展到14个。发展质效不断提高,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多级带动、多极支撑、城乡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民生福祉日益增进,社会事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基础设施底盘壮大,交通、水利、通讯、能源等领域建设全面提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生态文明加速发展,“两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总体改善。改革开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开放型经济水平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显著增强。民主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平安湖北和法治湖北建设亮点纷呈。党的建设成效明显,党风政风大为改观,政治生态日益优化。五年来的发展成就,为“十三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湖北面临加快发展的黄金机遇。“十三五”时期,我省仍然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国际力量逐步趋向平衡,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有利于我们充分利用总体和平环境,整合各方面资源谋求发展。国内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有利于我们分享整体良好环境,利用各方面有利条件加快发展。我省作为中部重要省份,国家层次战略机遇累积,宏观层面全局使命叠加,省域发展战略明确,发展目标清晰,发展环境优化,发展气场强大,在全国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有利于我们抢抓机遇,发挥各方面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我们完全可以抓住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全面崛起、“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战略机遇,发挥交通区位和内陆开放高地优势,在拓展发展空间上大有作为;完全可以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浩荡洪流,发挥科教、人才资源丰厚的要素优势,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大有作为;完全可以不负建设“两型”社会试验区的使命,发挥生态大省和先行先试优势,在加快转型发展上大有作为;完全可以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发挥荆楚儿女筚路蓝缕、敢为人先的文化优势,在构建发展新体制新机制上大有作为。历史和人民都不容我们错过黄金机遇,我们必须肩负责任、敢为勇为,奋力推动进位升级。

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和规则正在面临重大调整,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局面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长期存在,化危为机、变不利为有利的任务艰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挑战更加严峻,全国各地竞相发展,区域竞争更加激烈,不断培育和增强发展竞争力的任务艰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颠覆重构传统发展模式和增长格局,“互联网+”时代去中心化趋势导致要素大跨度流动,湖北发展的传统优势受到挑战,培育新优势的任务艰巨;我省发展不够、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不高的实际依然存在,持续跨越赶超的任务艰巨;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企业效益不佳的问题依然存在,调优结构、转型升级的任务艰巨;创新能力不强、资源和环境约束趋紧的难题依然存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艰巨;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贫困人口存量大的困难依然存在,切实改善民生、让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任务艰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薄弱环节依然存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任务艰巨;极少数党员干部回避困难和矛盾、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和提升发展能力的任务艰巨。湖北仍然处于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大变局之中。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

(三)湖北必须抢抓机遇,塑造跨越式发展新优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新的发展目标,湖北必须扬弃吐纳、创特创异,扬长补短、厚植优势。必须塑造速度优势,坚定不移地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以“1.5系数”推进又好又快发展,做优质量、做多增量、做大总量,不断增强发展竞争力,为全国稳中求进大局作出新贡献;必须塑造结构优势,着力优化供需结构、区域结构、产业结构,在促进转型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必须塑造空间优势,完善发展战略体系,深挖发展潜力,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上形成新格局;必须塑造环境优势,加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提升发展软实力,在营造发展氛围上呈现新气象;必须塑造体制机制优势,全面深化改革,力推创新创造,在释放发展动能上增添新活力。

综合判断,“十三五”时期,湖北处于黄金机遇期、积蓄能量释放期、综合优势转化期、四化同步发展加速推进期,也面临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但机遇大于挑战。我们要正确判断形势,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信心,抢抓历史机遇,积极应对挑战,锐意进取,克难攻坚,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湖北“十三五”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省,坚持扩大开放,坚持党的领导,切实遵循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总体要求,牢固确立“三维纲要”,深入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继续秉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加快推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力争在全国发展方阵中总量进位、质量升级,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按照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我省“十三五”时期发展的目标任务是:

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在结构优化、转型提质基础上,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二一年提前翻一番。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实体经济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成长,培育2个以上收入过万亿元的产业,基本建成“四基地一枢纽”。工业化和信息化、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型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县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区域发展更趋协调,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十个确保”目标如期实现,并向更高水平迈进。高质量就业更加充分,收入分配更加合理,社会保障体系趋于完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脱贫目标。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教育现代化取得实质进展,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幸福感明显增强。

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深入人心,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意识显著增强。精神文化产品更加丰富,荆楚文化品牌更加响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迈入文化强省行列。

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态省建设全面推进,“绿满荆楚”行动目标全面实现,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普及。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节能减排水平提升,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水、大气、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

省域治理水平全面提高。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人民民主更加健全,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政府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覆盖,社会信用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效维护,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实现社会治理制度化、法治化。

(三)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创造性地回答了新形势下我们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的重大问题,是我们党关于发展理论的重大升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指南。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协调是提升发展质效的内在要求,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决定性条件,开放是拓展发展空间的必由之路,共享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是关系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攸关湖北“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式和发展着力点。全省上下必须深入推进思想大解放、理念大更新、灵魂大革命,自觉把思想认识从传统发展理念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坚持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湖北发展实践,更加注重效益质量,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更加注重公平公正,更加注重绿色发展,更加注重对外开放,着力解决发展动力、发展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内外联动、社会公平正义等问题,以理念大更新推动发展大变革。五大发展理念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具有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必须努力提高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凝聚发展共识,最大限度汇集发展合力,最大力度培育发展新优势,奋力开拓发展新境界,争创践行五大理念先行区、落实五大发展示范区。

三、全面推进创新发展,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全面推进创新发展,必须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理念创新为先导、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为基础、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着力建设创新型经济蓬勃发展、创新人才加速集聚、创新载体功能完善、创新体制架构健全、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的创新强省。

(一)培育发展新动力。加大经济结构性改革力度,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

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效率和竞争力。推进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任务。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扩大有效供给,提升产业质量和效率,全面提高湖北产品和服务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需求引领,扩大消费需求、有效投资和对外出口。充分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切实贯彻落实鼓励消费的信贷、财税政策,着力扩大居民消费,推进商品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充分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积极优化投资结构,创新政府投资引导方式,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增强扩大出口和对外投资结合度,培育开放型经济新优势。更加注重发挥改革开放、创新创业、生态民生“新三驾马车”的作用,不断为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加快推动科技创新。积极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切实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整合。

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支持和推动颠覆性技术创新。积极争创国家科技中心,全面提升基础研究影响力。建设一批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重点实施一批关系湖北发展全局的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新材料、高档数控机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生物种业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孕育若干战略性技术和产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开展科研国际合作。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大力推动跨领域跨行业的协同创新。鼓励校企合作建设创新平台。推动龙头企业创新转型,带动产业链共同创新发展。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加速壮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深入推进“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实施。

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完善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网络,着力培育技术交易市场。深入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广泛开展多层面、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转移活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科技十条”政策,深化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科研经费使用、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激励等改革。

加快创新人才强省建设。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引进政策,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更大力度实施“*”,建设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优化整合全省重大人才工程,重点打造科技创新型人才、企业家和青年优秀人才培养工程品牌,深入实施创新创业战略人才团队建设。全面建立“人才+项目+平台”的创新人才培养开发体系,推广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共用、产学研合作培养、“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健全市场配置人才资源机制。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和监督等创新服务转变。建立和实施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高校、院所的科研评价制度。优化整合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切实发挥创新平台功能。加快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三)加快推进产业创新。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坚持用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收储供应保障能力,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林牧渔结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加快推进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现代种业,推动信息进村入户,提高农业机械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加强农业对外合作,全面推进农业走出去。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推进宅基地确权颁证,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占优补优责任。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加快构建产业新体系。坚定不移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制定湖北行动规划。推进“双九双十”行动,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实现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的跨越。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大数据战略,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打造全国智能制造高地。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工程,深度对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政策和重大科技专项,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新一代显示技术、大规模集成电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和专用汽车、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航空航天装备、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产业发展壮大。推进工业强基工程,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知名度,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办法,制定全面配套的政策体系,构建分类有序处置过剩产能的长效机制。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税费和社会保险费负担、财务成本、物流成本。推进企业战略合作和兼并重组,促进产业集约集聚发展,培育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建成一批百亿园区和千亿集群。

加快推进服务业现代化。实施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大力发展现代金融、商贸物流、健康养生、创意设计、商务会展等现代服务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推进服务业比重提高、结构优化、竞争力提升。

(四)加快构建发展新体制。坚持把改革作为推动发展的根本动力,全面深化改革,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打造审批效率最高、发展环境最优省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清理与实现社会公平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深入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强化省政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提高行政效率。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加快培育更具活力的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体制,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对国有企业实施分类改革和监管,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更有活力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系。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进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强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订和实施,有效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建立完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深化价格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在城乡、区域、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系列政策,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创新财政性资金使用方式,继续抓好财政资金整合与统筹、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推进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加快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做大做强做活金融。全面落实《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推动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建设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加快武汉城市圈金融服务一体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鼓励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或挂牌融资,发展和规范债券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提升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和武汉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金融服务功能,规范发展各类区域性金融要素市场。完善保险服务,推进保险业发展,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吸引更多保险资金投资我省。不断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完善各类金融业态,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加强再担保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发展普惠金融,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联动机制。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大打击非法金融力度,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五)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加速集聚和优化配置创新资源,打造区域创新高地,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

推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取得突破性进展。支持武汉开展全方位、全体系、全区域、全领域的全面创新改革,打造国家创新中心,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五链统筹”的产业创新体系,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育成区、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转型升级的示范区,把武汉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基本建成世界一流科技园区,推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区。支持襄阳申报建设国家级汉江新区,支持宜昌申报建设国家级三峡经济枢纽新区。

全面推进多层次创新示范。统筹推进“两圈两带”协同创新发展。推动襄阳、宜昌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加快推进武汉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及襄阳、宜昌区域技术转移分中心建设。进一步发挥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的龙头带动作用,不断优化全省科技创新环境。推进国家和省级各类改革创新试点示范,鼓励市县开展创新示范。

(六)全面建设创新型社会。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新引擎,打造全国创新创业高地,建设创新型社会。

培育创新创业文化。积极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大力培育创客文化。建立和完善对创新、创业、创富的宣传、表彰和奖励机制,大力开展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创业大赛、投资路演、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等创新创业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大力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建设一批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等新型服务平台。引导支持网商创业等各类基层创业平台建设。支持建设环大学经济圈和创业街区。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未来城等各类平台建设。

完善创新创业保障。落实国家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系列政策,完善省级配套措施。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各类创新投资机构。鼓励发展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依托互联网技术的新型融资方式。壮大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鼓励科技人员创业。深入推进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在全省范围推广“青桐计划”。深入实施“万名创业人才计划”,全面推广“城市合伙人计划”。建立基层创业支撑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创业。

四、全面推进协调发展,深化提升“一元多层次”战略格局

全面推进协调发展,必须以“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为引领,大力推进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发展,加快军民融合发展步伐,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全面优化发展格局。

(一)深入推进“两圈两带一群”协调发展。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中心城市功能、促进分工协作为重点,培育经济充满活力、生活品质优良、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彰显的新型城市群和经济带,塑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深入推进“两圈”发展。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着力推进圈域一体化、同城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融合,在体制改革、自主创新、节能减排、优化结构等领域实现新突破,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全面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增长极。全面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以生态文化旅游为突破口,完善基础设施,深化资源整合,加快产业发展,形成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新模式,构建生态型产业、生态型城镇、生态型家园协调推进的绿色发展体系,成为推动湖北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支撑板块。

加快推动“两带”建设。抢抓国家实施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机遇,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努力成为长江经济带的“脊梁”。以全面推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为重点,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以武汉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为引领,打造产业转型升级支撑带。加强流域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打造长江中游生态文明示范带。抢抓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着力推进绿色、富强、幸福、安澜、畅通“五个汉江”建设,全面推进汉江流域综合开发和绿色发展,高起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生态城市群,实现经济发展、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的有机统一。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着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以及生态文化旅游,确保一库清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

深化与湖南、江西战略合作,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加强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旅游产业交流互动,强化公共服务交流合作,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共建共享的一体化发展机制,培育世界级产业集群,推进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将长江中游城市群打造成为中国经济新增长极。

(二)全面推进“一主两副多极”城市带动战略。支持武汉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推动襄阳、宜昌增强中心城市功能,健全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体系,进一步壮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和竞争力。协调推动武汉城市圈、三峡城市群、“襄十随”城市群加快发展。推动3至5个经济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地级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新兴增长极。促进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全面深化省级战略实施,比学赶超,竞相发展。支持20至30个发展潜力大、承载能力强的县市建设成为新的增长节点。努力开创多级带动、多极支撑的发展局面,基本形成省内区域发展“三个三分之一”格局。

(三)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的城镇化,坚持产城融合、四化同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切实将城市工作放在举足轻重位置,统筹做好城市工作。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统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着力提高城市工作的全局性、系统性,增强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宜居性。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

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推进城乡规划体系与制度创新,建立具有湖北特色的城乡全域综合规划体系。加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创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推进绿色城市、智慧城市、森林城市、人文城市、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序开展城市更新改造,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和现代化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建设新区。完善“大城管”综合管理和执法体制,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政策,有序放开大中城市落户限制,合理引导武汉市人口均衡布局,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完善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着力化解房地产库存,大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完善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健全符合省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提升小城镇功能,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突出“荆楚派”村镇风貌与建筑风格,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提升县域经济实力。深入实施“四个一批”工程,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实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增强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带动周边农村发展的能力。大力实施县域金融工程,提高县域金融服务可获得性。进一步完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一批有实力的县(市)进入全国县域经济先进行列。

(四)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坚持适度超前、突出优势、补足短板,提升开放性、网络化、一体化水平,强化基础设施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

建成“祖国立交桥”。巩固提升武汉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地位,打造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全国铁路路网中心、全国高速公路网重要枢纽、全国重要航空枢纽及中部门户、全国重要物流基地。统筹城乡交通协调发展,加速城际快速骨架交通建设,更加注重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交通发展,实施高速公路、断头路联通工程,加快城乡交通一体化进程。统筹各类交通方式协调发展,完善综合交通管理体制机制,优化综合交通空间布局,发展多式联运,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衔接。完善对外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推进沿江高铁、京九高铁、武杭高铁、襄宜高铁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武西高铁,建成以武汉为中心的高铁“米”字形骨干网,打造湖北高铁“铁三角”;推进长江航道“645”工程、汉江航运工程,加快完善三峡枢纽综合运输体系,开展荆汉新水道工程研究,提升黄金水道航运功能;加强枢纽机场、支线机场、通用机场的规划建设,加快发展民航货运、通用航空和临空经济,推进顺丰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建设,加快建成“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枢纽和门户。

构建“智慧湖北”网。实施网络强省战略,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换代,全面加强与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互联网企业的战略合作,推动信息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应用,提高信息化带动能力。加快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和产业布局,发展移动互联网及下一代互联网,推进“三网融合”,开展网络提速降费行动,实施4G网络和光纤“村村通”、广播电视“户户通”等重大工程,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差异化、高品质的信息惠民服务体系,加快“智慧湖北”建设。

建设现代水利设施网。促进大中小微水利设施的协调配套,建设江汉互通、河湖相连、库塘多点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建成水利强省。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高标准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优化全省水资源配置格局。推进鄂北水资源配置、引江补汉、四湖流域综合整治等重大工程,强化水资源保护,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

构建现代能源保障网。完善能源输送网络,提高覆盖范围和服务品质,健全能源储备体系,建成全国能源通道汇集中心、重要的区域能源资源集散中心、储备中心和交易中心。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争取国家核电项目落地,提升清洁能源比重,推动我省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

(五)提升文化软实力。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实现“文化小康”,建设文化强省。

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引领作用。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安身立命之本,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和宣传工程,推进理论宣讲和百姓宣讲城乡全覆盖,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特别是*系列重要讲话武装党员、教育人民。培育和践行*,加强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建设,放大“道德群星”示范效应,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在全社会树立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大力推广十堰“十星创建”经验,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一批服务于改革发展的新型智库。

繁荣发展湖北文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实施重点文艺工程,打造一批具有国家水准、彰显湖北气派的精品力作。实施文化名家工程、重点文艺人才培养计划,培养更多文化大师、文化名家,叫响文艺鄂军品牌;大力推进大众文艺蓬勃发展,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繁荣发展文艺中的主体作用。实施荆楚文化传承研究工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推动公共文化和文化产业互动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实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完善文化产业体系,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壮大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创意文化产业,做大做强一批行业龙头和优势品牌。完善文化市场体系,构建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创新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推进网上网下融合管理,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健全重大舆情引导机制,净化网络环境。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动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等建成全国一流的新型主流媒体。统筹推进对外文化传播、交流和贸易,更好展示荆楚文化独特魅力。

(六)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大力促进军民协同创新,推动军民技术双向转化应用,建设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快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航空航天工业园、军民结合产业园等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军民融合领军企业和优势产业,实现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协调发展。

五、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设“两型”社会

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必须大力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努力在绿色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

(一)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支持一批县(市)集中发展绿色产业、生态旅游,率先建成绿色发展示范区;支持神农架林区深化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调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严守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推动各地区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科学构建全省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强化城镇空间管控,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推行绿色规划、设计和建设,彰显城市特色风貌和人文底蕴,提升城市绿色发展水平。强化农产品主产区空间管控,科学布局农业发展,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立足区域资源和产业优势,确定不同区域农业发展重点。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控,发布重点生态功能区目录,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加强产业发展引导,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二)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

有效控制碳排放。大力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商务、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切实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全面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行绿色施工,促进绿色建筑快速发展。

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积极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认真执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科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加快推进矿产资源综合高效开发利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开发和推广源头减量、循环利用、零排放的节水技术和模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引领计划,大力实施“城市矿产”基地建设,开展产业、园区、企业循环化改造,积极推进种养业废弃物、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行垃圾强制分类回收制度。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引导再生资源利用企业集聚发展,推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强环境资源国情省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大力倡导合理消费,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全面落实节约要求,构建生活方式绿色化全民行动体系,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高水平办好全省园林博览会。

(三)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加强水生态保护。以大江、大河、大湖、大库保护与治理为重点,恢复江湖自然连通,全面推进“治污水、净湖水、保江水、促节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大力推进水质达标建设,确保饮用水源区、珍稀水生物保护区等重要水域水质安全。实施污染严重水体清单管理,基本消除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水体黑臭现象。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环境治理,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

促进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快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和改造升级。全面提升油品质量,深入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切实加强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管控。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严禁露天焚烧。继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切实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空气污染应急管理,促进全省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湖、还湿,积极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深入实施“绿满荆楚”行动。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构建稳固的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神农架林区等重要生态区域保护和建设,开展国土生态整治、矿山复绿和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建设长江经济带生态廊道。

保障区域环境安全。以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为防控重点,大力推进污染治理与风险防控的区域、部门联动,全面提升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四)建立完善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环境与发展相融合的综合决策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与资源监管体制。

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制,实行差异化绩效考核。加快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试点,并在全省全面推广。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损害赔偿制度,开展环保督察巡视。

健全生态环境与资源监管体制。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建立全省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大数据整合共享,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积极实施绿色发展政策。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进一步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积极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探索林权、水权、节能量交易试点,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完善生态补偿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实施空气质量和重点流域跨界断面考核生态补偿。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绿色发展领域的市场化机制。

六、全面推进开放发展,加快建成内陆开放高地

全面推进开放发展,必须深入实施开放先导战略,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引技引智并举,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对接国家战略,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将湖北由内陆腹地打造成开放高地,努力开创开放发展新局面。

(一)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抢抓“一带一路”战略机遇,用好长江中游区位优势,推进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着力构建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融合发展的重要节点。

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充分发挥产业比较优势,大力开拓沿线地区出口市场。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积极参与沿线地区交通、通信、能源等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在沿线地区集聚发展。加强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经贸合作。发挥“万里茶道”源头优势,以茶为媒深化与沿线地区经贸联系和文化交流。继续办好鄂港澳经贸洽谈会、湖北台湾周等重大活动,进一步深化与港澳台经贸交流合作。

提升湖北国际化水平。加快建设武汉外国领事馆区,吸引和推动更多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在汉设立领事馆和机构。加强与法国、英国、韩国等国在可持续发展、智慧城市建设、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合作。加强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推动一批高校到境外开办分校,争取世界知名学府在鄂开办中外合作大学,吸引更多留学生来鄂求学。深化国际友好省州、友好城市交流合作。

(二)加快建设国内市场枢纽。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和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拓展商品集散和资源配置功能,巩固和提升国内市场枢纽地位。

积极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规模化、智慧化、国际化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托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积极构建以武汉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为支点,以宜昌、襄阳、荆州3个全国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为支撑的省域流通通道。完善市场网络布局,推进市场集群发展,加快长江中游商业功能区建设,提升辐射带动功能。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商品市场,大力培育原材料和工业品交易市场,做大做强优质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建设优势专业市场,推动汉口北市场采购贸易发展,强化商品集散功能。建立完善土地、劳动力、资本等要素市场,加快新型交易平台建设,增强要素配置功能。

积极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加大内贸流通创新力度,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育多元化电商主体,打造中部电子商务中心。加强物流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提高流通效率。鼓励跨区域连锁经营,促进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和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国家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积极推广可持续消费流通模式,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

(三)着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和国内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好国家对外开放制度性安排,构建适应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体制机制。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推行境外投资以备案为主的管理模式,健全对外投资促进政策和服务体系,积极引导企业和个人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落实国家金融业开放政策,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复制推广上海等自贸区经验,整合武汉、宜昌、襄阳等地优势,积极申报建设中国(湖北)内陆自贸区。

(四)大力培植对外开放新优势。着力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贸易、投资与科技、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推动对外贸易优化升级。加快实施外贸骨干企业龙头工程、成长企业壮大工程和开口企业实绩工程,探索新型贸易方式,不断增强市场活力。顺应全球价值链分工新趋势,大力培育出口基地和出口品牌,加快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推动出口贸易转型升级。实施优进优出战略,优化外贸商品结构,扩大紧缺先进技术、关键设备、重要零部件进口和高档次、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积极支持武汉创建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大力推进服务贸易功能区建设,引导服务贸易企业集聚发展,促进服务外包提档升级。

提高承接产业转移质效。健全完善投资促进体制机制,创新招商方式方法,以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招商重点,发挥各级各类园区引领带动作用,整合省内资源,实现招商引资“全省一盘棋”。支持荆州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构建“一主四区”承接产业转移协同发展示范区。吸引跨国企业建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和生产基地。深化与央企、金融机构总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深度融合发展。

大力实施新时期“走出去”战略。完善境外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投资促进,培育扶持境外投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推动高水平引进来与大规模走出去齐头并进,建立国际化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鼓励企业抱团发展、联合出海,支持境外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建设,探索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增强在全球范围配置资源的能力。

(五)持续优化开放发展环境。深入实施《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充分发挥市场中介组织在制定技术标准、规范行业秩序、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支持行业商会协会发展。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打破地区封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推进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建设。重点发展武汉至上海江海直达和内线运输,推动武汉至东盟、日韩国际水运航线和“汉新欧”国际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行,开通更多国际航线,提升武汉口岸货运中心功能。加快建设武汉东湖综保区和武汉新港空港综保区,推动更多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保税物流中心。做精做大做强知名会展品牌,积极承办重大国际会议和活动,打造高标准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口岸升级,扩大口岸开放范围,加快特殊商品进境指定口岸申报建设,不断完善口岸功能。加强与沿海、沿边口岸通关协作,共同推进区域特别是长江经济带通关及检验检疫一体化。加强电子口岸建设,强化关检协作配合,构建大通关综合服务体系。

(六)促进省际合作和区域一体化发展。打破行政区划限制,遵循经济区域发展规律,促进要素流动和资源整合,推进省际省内开放合作。

以长江经济带为轴线,深化与重庆、湖南、江西、安徽的合作,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三峡城市群建设,支持咸宁与九江、岳阳一体化发展先行先试,支持荆州融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一体化发展,促进龙凤经济协作区、小池开放开发等战略实施。以贯彻落实《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为契机,加强大别山区域合作开发。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与河南、陕西的合作,支持武陵山、幕阜山片区与毗邻地区的跨省合作,支持恩施建设全国先进自治州,支持十堰抢抓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实现京鄂合作向更深、更广领域发展。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工作。

全面推进省域范围内跨江跨区域合作。鼓励以长江、汉江岸线为载体,发展“飞地经济”,促进岸线、口岸、码头资源合作共享,推进沿江两岸共同开发和联动发展。加强清江流域保护与开发。鼓励和支持省内跨区域合作,创新规划、建设、管理和税收分成等合作机制,通过共建、托管、扩容等方式,促进一体化发展。

七、全面推进共享发展,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全面推进共享发展,必须更加突出共建共享和保障民生的制度性安排,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更充分、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一)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以湖北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大力扶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夯实脱贫攻坚基础。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攻坚,加大驻村帮扶力度,建立帮扶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扶贫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省负总责、市州主导、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实行军事化脱贫攻坚机制,确保限期脱贫。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察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考核督察问责。

(二)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和接班人。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全面改造计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和职业教育助学金,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办好特殊教育。

促进高等教育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实施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支持1至2所高校和若干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部分高校和学科进入国内一流行列。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打通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院校通道,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和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推进终身教育与全民教育体系建设,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远程教育,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全覆盖。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完善教育督导,加强社会监督。

(三)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健全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的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体系,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建立面向人人、功能齐全、公益可及的创业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在地区、行业、单位之间顺畅流动。规范和落实国有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大力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强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能工人培养模式,全面推行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建设一批高水平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职称评定制度,推广专业技术职称、技能职业资格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

(四)逐步改善收入分配格局。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健全科学合理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健全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分配的机制。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缩小收入差距,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五)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健全社保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大力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加快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改进个人账户,全面开展门诊费用统筹。完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控费作用。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异地就医及时结算,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完善补充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加强工伤康复体系建设。

统筹健全救助体系,强化政策衔接,加快制度整合,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各项抚恤优待政策,建立健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等活动。

(六)着力推进健康湖北建设。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加快医药分开步伐,推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形成不同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集群。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发展远程医疗。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电子健康档案等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实行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理顺药品价格,增加艾滋病、精神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服务。

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按照“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的要求,建立全程监控、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公共体育建设,发展竞技体育,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重大赛事,全力办好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和省第十五届运动会。

(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惠民计划和生育关怀工程,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力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贫困妇女、单亲特困母亲、老人等困难群体关爱服务体系。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

八、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领导是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必须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努力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力度,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一)强化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力度统一论”,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做到推进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就有多大。健全完善明责、履责、考责、问责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

全面加强纪律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健全完善经常性的纪律教育机制,形成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监督执纪新常态,强化党章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党风政风持续改善带动社风民风不断好转。加大治庸问责力度,有效治理为官不为问题,促使全省广大党员干部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无禁区、无盲区,不停步、不放松,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取得反腐败斗争新进展新成效。加强审计监督和巡视监督,提升监督合力。

加大治本力度,深化相关改革,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压缩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提高各级党组织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法院、检察院党组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形成发展合力。坚持民主集中制,以明确权责为重点,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党委领导经济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决策机制、决策咨询机制、信息发布制度,不断提高各级党委(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提高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把各级党校办成提升干部素质的重要基地。

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以省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为契机,大力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选优配强“一把手”。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深化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实施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打造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善于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健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评体系,建立健全干部奖惩激励机制。坚持从严治吏,推行履职尽责管理,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调动各级各类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深化“五个基本”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分类实施一批基层党建重点工程,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和活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干部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更好带领人民群众加快发展。

(三)持续增强发展气场。实现全面小康是全省人民的共同事业,必须聚合各方面力量,动员各阶层广泛参与,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尽职尽责、发挥作用,营造强大发展气场。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群众工作作为党的“生命工程”来抓,继续深入开展“三万”活动,不断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动员和带领人民群众团结奋斗。注重发挥精神的能动作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始终保持激情奋进、逆势而进、争先竞进的奋斗精神,进一步升腾湖北发展气场。

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激发全省人民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人翁意识。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支持驻鄂部队、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现代化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对台、港澳、侨务及外事等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宗教与*社会相适应,着力构建促进改革发展统一战线,把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汇聚到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来。

(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弘扬*精神,加快法治湖北建设进程,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力争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推进依法执政,提高各级党委依据宪法法律履职尽责、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细立法,围绕保障“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和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加快推进与*法律体系相配套、体现时代特征和富有湖北特点的地方立法。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推动依法行政。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提高政府领导经济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综合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和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坚持“护幼容错不赦罪”,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有利于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经济秩序稳定的原则,推进建设性执法司法。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相关实名登记制度。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全面推进城乡网格化管理,完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依法调解和多元化调解相结合的矛盾调处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和调解工作。健全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治理机制,严密防控、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虚拟社会管控。完善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体制机制。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严密防范、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加强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教育,健全精细化、信息化、标准化公共安全体系。加强风险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六)确保“十三五”规划建议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建议》确定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从实际出发,编制好各级“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各类专项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力争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层面规划。各级各类规划要增加明确反映“五大发展理念”的指标,增加政府履行职责的约束性指标,明确考核评价的具体标准。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调查研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加强考核问责,完善落实链条。广大党员干部要解放思想、敢为勇为,知行合一、侧重于行,担当责任、真抓实干,把“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转化为全省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

“十三五”时期是湖北乘势而上、赶超跨越的黄金时期,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同志为*的*周围,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全面落实《建议》各项部署,为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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