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最新限购政策及外地人怎么在内江买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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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江买房

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

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为配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文件的有关调控措施,经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2017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

具体文件如下:

最后决定将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如下:

一、4月13日起,买首套房首付款不低于25%

去年在内江购买普通自住房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但从4月13日开始!

在内江购买普通自住房

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5%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文件原文:

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12个住房限购区域,仍按原政策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全省非限购区域不低于25%。

二、4月13日起,买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40%

在内江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

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文件原文:

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限购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住房限购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三、已经有两套房,贷款未还清,暂停发放商贷

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对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文件原文:

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12个住房限购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对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四、在通知发布之前申请的贷款业务,按照原政策执行

本通知自2017年4月13日起实施。

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借款人通过房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定购、签约购买住房,或者银行业机构已经受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的,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