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最新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有哪些
关于调整九江市城区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系统计税基准价格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九江市城区范围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公平税收负担,促进九江城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鉴于我市城区2016年以来房地产交易价格的变动,目前市城区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系统计税基准价格与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差距较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批准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技术价格工作方案通知》(九府厅发〔2012〕34号)、《九江市地方税务局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动态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九江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2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订)的规定,经委托合法的中介机构对九江城区住宅类存量房数据进行采集论证后,决定对九江城区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系统计税基准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计税基准价格将于2018年9月1日起执行。
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
二手房过户是根据地税指导价收取,按照以下比例:
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1.5%;
增值税约5.6%,证过2年可减免;
个人所得税1%,证过5年且是业主唯一住房可减免;
关于存量房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也指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