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贷款额度和利率详解
峪关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嘉峪关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城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资料;
(4)购买住房首期付款不低于全部住房价款的30%;
(5)有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中心或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不高于借款人还贷能力;其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月缴总额×贷款月数+借款人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
1、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总价款的70%;
2、不高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贷款期限: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贷款利率:
五年及以下:2.75%
五年以上:3.25%
注: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贷款还款
1、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清贷款本息和等额本息还款两种方式。
(1)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年的,采取到期一次还清贷款本息方式,即贷款到期一次归还贷款本息。
(2)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年以上的,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即借款人应按照《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每月将应还本息存入个人还款账户,由受委托银行直接划转。
2、借款人贷款时间满一年并用于最后还款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未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还清贷款本息的,可依法收取罚息,经督促仍不能归还的,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