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二手房买卖流程及税费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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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买卖双方经协商协定,达成房屋转让交易的双方。

办理材料

双方需同携带材料:

1、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原件校对);

2、房产证(共有证)原件;

3、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4、《房地产买卖合同》。

各方需携带的材料:

卖方: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房契证;

4、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

买方:

1、身份证;

2、登记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5、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交易流程

1、二手房买卖双方和中介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2、买卖双方和中介凭购房合同到指定银行任一网点填写申请协议,明确交易流程和房款放款时间。

3、买家把钱划入银行专用账户内,银行出具收款单据。银行再与中介定期对账。

4、买卖双方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5、交易过户手续办理后,买卖双方按约定到银行申请放款。

办理费用

登记费用: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工本费),共有权证20元。

办理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邗江区百祥路37号

电话:(0514)87874793

宝应县房产管理局

地址:安宜北路21号

电话:(0514)88259019

高邮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海潮东路028

电话:(0514)84648897

仪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江苏仪征国庆路152号

电话:(0514)834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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