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二手房买卖流程及税费政策规定
办理条件
买卖双方经协商协定,达成房屋转让交易的双方。
办理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核对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原件);
5、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流程
1、二手房买卖双方和中介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2、买卖双方和中介凭购房合同到指定银行任一网点填写申请协议,明确交易流程和房款放款时间。
3、买家把钱划入银行专用账户内,银行出具收款单据。银行再与中介定期对账。
4、买卖双方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5、交易过户手续办理后,买卖双方按约定到银行申请放款。
办理费用及时限
承诺时限:各种类别按中心规定 法定时限:所有权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410元/件,工业项目275元/件。
2、房屋转让手续费:非住宅:7.5元/?(转让双方各半);住宅:6元/?(转让双方各半);工业项目转让手续费5元/?(转让双方各半)。
3、配图资料费:20元/件。(四)证书工本费:10元/本(向一个以上的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办理地点
淮安区房产管理局
淮安市淮安区北门大街129号
0517-85933775
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安市盱眙县十里营大街90号
0517-88267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