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实现,河南不动产登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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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段时间以来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并下发了一份指导意见。

在业内人士和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市民眼中,该意见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是从全省的角度来“简化”不动产登记流程。12月5日上午,针对文件中的一些情况,河南商报记者专访了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

【焦点问题】

为何要出台这份文件?

“出台这个文件主要是解决基层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中遇到的难题。”省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因为过去房屋登记和土地登记不在一个部门,缺乏关联性,实行统一登记,就要求房屋和土地必须关联。这样一来,有相当一部分的登记业务要等到核实完土地信息才能办理,降低了办理速度。

因此,出台这个文件主要是解决合法土地上尚未落宗的房屋可前置办理登记业务,然后再补齐详细内容,记载登记簿。

“出台这个意见,目的是尽快解决办事群众各种合法的登记业务。只要你申请办理登记业务的土地是合法的,我们就尽量把手续往前推进,给老百姓节省时间、减轻负担。”上述负责人解释。

哪些流程明显简化?

买卖二手房,特别是交易双方都是通过按揭付款的市民,最近比较“头大”。

按照前段时间的流程,这种情况交易一套二手房需要申请三次:解押一次、转让一次、抵押一次。

而根据该意见,这个过程可以简化为“一次申请”。

“也就是说,从登记的角度上,允许前后相连、连续办理的三件事一次性申请。”省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说,“当然,这需要交易部门的配合,如果配合到位,此举可以减少老百姓跑腿的次数,大大减轻老百姓的负担。”

需要提醒的是,“一次申请”的重要前提是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合法有效。

没有土地信息到底咋办?

对于“查不到土地信息”的问题,省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意见,在申请办理时,申请人应声明已知晓该房屋所占用土地没有土地登记信息的情况,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有一些土地,本身是合法的,但没有登记信息,这种情况是存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人可依照上述办法提出申请,而申请后,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现存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就可以照常办理登记。

河南商报记者查阅发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是这么说的: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2.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如果在办理过程中发现存在违反第二十二条的情况,那肯定还是不行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意见出台,是通过调整办理流程,在合法的前提下尽量加快办理速度。

“房改房”怎么申请?

此前,很多省直单位员工购买的公有住房都存在查不到土地信息的问题。

对于这一类的“房改房”,目前划定了一个明确的范围:西至经八路,北至红旗路,东至东明路,南至人民路、杜岭街、金水路。这个范围内的房子,属于省直机关“房改房”的,申请人可以拿着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住房用地使用书和其他规定材料,来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或抵押登记。

“只有这个范围内是这种情况,超出范围的,还是按照郑州市的规定办理。”省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解释。

【说法】

不动产登记为啥会“慢”

目前,郑州市不动产登记已开设了118个办理窗口,投入了非常大的人力物力。不动产登记,为什么会让市民觉得“慢”?

首先,这与不动产登记本身的性质有关。

早前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接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不动产登记最大的难题就是土地属性信息的复杂性,它涉及土地面积、性质、用途、使用期限、权属变化等,要确认该信息,耗时较长。

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也提到了这个问题。“不动产登记不光是和房产有关系,最重要的是把房产和土地关联起来,这实际上是对老百姓财产的一种保护。”他打比方说,没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时候,很多人手里拿着房产证,并不知道房子所在土地的情况,一旦土地出现问题,利益就会受损。而不动产登记的过程,也是对土地问题的一次梳理。“这个过程,肯定要比单纯做房屋登记复杂得多。”

其次,“慢”也与目前流程体制不顺有关。目前的办理流程,需要市民“重复申请”。流程多了,自然会导致办理时间被拉长。(记者李笑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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