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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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小编整理了梅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快来看看吧!

2024年梅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

一、梅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其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在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内,且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家庭人均收入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0%划定,且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三)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家庭人均收入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确定,且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四)城镇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申请人为城镇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⒈申请人在梅州城区居住;

⒉申请人在梅州城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3年),并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⒊用人单位和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含3年)以上;

⒋申请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就业所在地无自有房产,或者自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等。

(五)新就业无房职工。

1.具有梅江区户籍的中专(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以上学历毕业生,自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36个月;

2.申请人已与梅州城区(含梅县新城建成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合同履行满3个月,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梅州城区(含梅县新城建成区)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也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梅州城区(含梅县新城建成区)没有购买、出售或赠与房产。

二、梅州公租房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 梅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人群类别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版
份数(份/套)份数(份/套)
梅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异地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10纸质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异地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01纸质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异地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01纸质
婚姻证明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异地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01纸质
计划生育证明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异地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10纸质
低保证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01纸质
劳动(聘用)合同异地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01纸质
缴交社会保险费证明异地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10纸质
学历证明新就业无房职工01纸质

三、梅州公租房申请有哪些小区

1:线下去户口所在街道办咨询最新房源情况,外地户口去公司注册地所在街道办咨询房源最新情况。

2:梅州住房保障网上能查询每个月的房源情况公示:点击查看

四、梅州公租房申请流程及地点

办理流程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办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办理材料:

2、市住房保障办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对外来务工人员,在所在单位公示;对本市居民,在户籍所在社区公示,同时市住房保障办在市住房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均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准予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

4、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办提出复核申请,市住房保障办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