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

新高考网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小编整理了开封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快来看看吧!

2024年开封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

一、开封公租房申请条件

开封市户籍人员申请政府所有的公租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25周岁以上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

2、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385元以下;

3、家庭人均资产低于7万元且家庭资产总额低于28万元;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内面积低于10平方米;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享受住房保障;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未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7、符合以上第1至5项、第7项条件的申请人,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虽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曾转让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的,经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证明材料,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二、开封公租房申请材料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家庭成员为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二)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三)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

(四)申请人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产转移登记信息;

(五)申请人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须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二)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住房证明;

(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持有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1年以上;

(二)申请家庭或个人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申请人须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二)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住房证明;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中专以上学历;

(二)毕业不满5年;

(三)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

(四)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用人单位须提供申请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须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户籍证明或本市暂住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二)申请人学历证书;

(三)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住房证明;

(四)申请人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编制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营业证明等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的家庭或个人;

(二)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用人单位须提供申请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须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本市暂住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和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住房证明;

(三)申请人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编制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营业证明等材料;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开封公租房申请有哪些小区

1:线下去户口所在街道办咨询最新房源情况,外地户口去公司注册地所在街道办咨询房源最新情况。

2:开封住房保障网上能查询每个月的房源情况公示:点击查看

四、开封公租房申请流程及地点

办理流程

开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即时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审。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原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等报送区级住房保障机构审核。

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同时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员名单报送房产交易登记机构,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产登记、转移信息等情况的核查,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原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后3日内应当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等报市住房保障机构。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向用人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出初审意见。并同时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人员名单报送房产交易登记机构,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产登记、转移信息等情况的核查,经审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原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后3日内应当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等报送市住房保障机构。

市住房保障机构对各级上报申请材料、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等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在“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市住房保障机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在“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公布登记结果,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复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