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小编整理了扬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快来看看吧!
一、扬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人均月收入1900元及以下、具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及以上的中低收入无住房困难家庭。
(二)未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家庭(政策性住房主要是指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公有住房解危房、集资合作建房、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迁〈搬迁〉等)。
(三)已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现无房时间满5年以上且连续2年以上通过民政部门(总工会)年度审核享受低保(特困)的家庭。
(四)通过民政部门(总工会)年度审核连续享受低保(特困)2年以上的低保(特困)户,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使用面积13.5㎡)及以下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五)落私返还房屋腾让户、公有住房解危腾让搬迁户除落私、解危房屋以外,他处的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使用面积13.5㎡)及以下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扬州公租房申请材料
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申请人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具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的证明;
民政部门出具的《扬州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情况审批表》;
婚姻状况、住房情况等有关证明。
低保户、特困户、落私返还房屋腾让户、公有住房解危腾让搬迁户分别需另提供的材料为:
1、低保户:《扬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孤寡、烈属、残疾等有关证明。
2、特困户:《扬州市特困职工证》;孤寡、烈属、残疾等有关证明。
3、落私返还房屋腾让户:落实私房政策退还房屋产权通知书;市区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材料。
4、公有住房解危腾让搬迁户:公有住房产权单位出具的市区解危腾让搬迁证明(由市解危办统一印制);市区公有住房解危办公室审核材料。
三、扬州公租房申请有哪些小区
1:线下去户口所在街道办咨询最新房源情况,外地户口去公司注册地所在街道办咨询房源最新情况。
2:扬州住房保障网上能查询每个月的房源情况公示:点击查看
四、扬州公租房申请流程及地点
办理流程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办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办理材料:
2、市住房保障办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对外来务工人员,在所在单位公示;对本市居民,在户籍所在社区公示,同时市住房保障办在市住房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均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准予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
4、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办提出复核申请,市住房保障办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