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小编整理了包头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快来看看吧!
一、包头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我市城镇户籍或暂住证,并年满18周岁;
(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三)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四)申请廉租租金标准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提供民政部门年度认定的低保、低收入对象或优抚对象证明。
二、包头公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的证件:
(一)户口簿或暂住证、劳动(聘用)合同;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住房情况证明(自有房屋证明由房屋产权部门出具);
(五)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
(六)用工企业出具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担保证明;
(七)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低收入家庭或优抚对象证明(单指符合原廉租保障家庭)。
三、包头公租房申请有哪些小区
1:线下去户口所在街道办咨询最新房源情况,外地户口去公司注册地所在街道办咨询房源最新情况。
2:包头住房保障网上能查询每个月的房源情况公示:点击查看
四、包头公租房申请流程及地点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提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初审。由社区(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开展资料审查,对申请人的相关条件进行核实,经评议、公示,符合条件的报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住房保障部门;
3、复审。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及相关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可进行摇号轮候分配公共租赁住房;
4、备案。市住房保障部门对符合分配条件的家庭或个人进行备案;
对不符合条件的,由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住房保障部门书面通知社区(街道办事处),由社区(办事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
包头市住房保障中心
电话:0472-3341027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街道南方向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