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小编整理了张家口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材料手续(有哪些小区),快来看看吧!
一、张家口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供应对象
1、公共租赁住房是指人民政府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的住房。
2、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或限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或一套限价商品住房。一个家庭(保障对象)只能享受一种住房保障待遇。
3、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范围包括: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新就业职工
3)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请条件
1、主城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具有本市主城区内城市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无房或在住房保障条件范围内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例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5年以上,且在当地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人均月收入标准由市民政部门确定,并每年向社会公布);
3)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购车情况;
6)主城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年满18周岁且未婚;
2)具有就业地城市户籍5年以上;
3)申请时在当地工作未满5年;
4)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2年以上;
5)在就业地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父母住房困难且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
6)个人收入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收入标准;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购车情况;
8)主城区人民政府或管理区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用人单位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由本人向用人单位直接申请。
新就业职工结婚后,按家庭申请相应的住房保障。
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年满18周岁;
2)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
3)在当地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4)个人或者家庭收入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购车情况;
6)主城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其他无力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的群体:
户籍所在地和办公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在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时可参照外来务工人员的条件执行,住房面积按照办公所在地的住房面积核定。
政府引进人才:
具有本市主城区常住或临时户籍;符合市人事部门引进人才的相关规定;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区域内无自有房产或未承租公有住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之日前5年内或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一定时间,在就业地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二)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当地城市户籍的;
(三)申请人在申请所在地与直系亲属共同居住且直系亲属有2套(含2套)住房以上的;
(四)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的个人住房超过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且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五)已享受住房保障且未退保的;
(六)主城区人民政府或管理区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张家口公租房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困难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用人单位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由本人向用人单位直接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与资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户口本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或临时居住证明;
(三)民政部门确认的家庭收入证明和资产申报材料;
(四)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五)婚姻状况证明和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
(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新就业职工,还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在就业地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父母住房困难且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的证明材料;
(七)在申请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八)应提交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注:已通过廉租住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三、张家口公租房申请有哪些小区
1:线下去户口所在街道办咨询最新房源情况,外地户口去公司注册地所在街道办咨询房源最新情况。
2:张家口住房保障网上能查询每个月的房源情况公示:点击查看
四、张家口公租房申请流程及地点
办理流程
1、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初审。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经初审,认为符合条件的,统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并报区民政部门。
(2)复审。区民政部门接到有关申请材料后,会同公安、人社、税务、金融等部门,按照联审联查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申请人是否属于低收入或者中等偏下收入出具认定意见,并将审核意见送达区住房保障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报市住房保障部门。
(3)审核。市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2、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统一报送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2)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