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推出“治霾十条”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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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成都正式出台的《“成都治霾十条”推进铁腕治霾工作方案》(简称“成都治霾十条”)提出,以颗粒物(PM10、PM2.5)和臭氧污染防治为重点,力争2017年实现230个优良天。

近年来,大气污染已经成为中国“大城市病”之一。据媒体公开报道显示,11月,京津冀区域PM2.5浓度上升8.5%,共发生五次影响范围极广、持续时间较长的重污染过程,东北的哈尔滨、鞍山等城市PM2.5小时峰值浓度甚至达到1000微克/立方米以上。

对于成都民众而言,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2017年年初的那场“跨年霾”。元旦当天,始于1932年的成都元旦越野赛因空气污染延期举行;几乎每天有多条高速先后关闭;成都空港曾因大雾关闭,致大量旅客滞留。

“成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相对较高,加之受到云雾多、湿度大、风速小的盆地气候影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成都市环保局副局长张军表示,每当岁末年初持续出现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时,很容易出现不同程度的尘霾污染。

对此,“成都治霾十条”重点围绕源头治理、分类治理和协作治理提出了十个方面的47条细化措施,促进成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具体包括,年内完成450台燃煤锅炉的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全面淘汰黄标车、取缔“小散乱污”企业9400家以上、完成烧烤店“碳改电”70%以上等。

张军表示,从大趋势来看,自2013年以来,成都的PM2.5、PM10年均浓度都在下降,PM2.5浓度从97微克每立方米下降到了63微克每立方米,PM10从150微克每立方米下降到了105微克每立方米。

根据“成都治霾十条”提出的目标,成都力争2017年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97、58微克每立方米以下,比分别下降7.6%、7.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30天以上。

成都推出“治霾十条”新规内容: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清理整治“小散乱污”企业

我市将出台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退出的行业、工艺、生产线及设备年度实施计划,2017年24门以下砖瓦窑、陶瓷等建材行业落后产能全部淘汰,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00户。清理整治园区外“小散乱污”企业,采取断水、断电和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的“两断三清”措施取缔“小散乱污”企业9400家以上。

“目前,我们已经出台了《全市工业园区外工业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取缔方案,对‘小散乱污’企业按照‘四个一批’(即淘汰关闭一批、调迁入园一批、梯度转移一批、适度保留一批)原则进行分类处置。”市经信委副主任郑中礼在会上表示。

2、强化露天焚烧常态化管控,中心城区烧烤店实施“炭改电”

我市将进一步健全秸秆禁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焚烧秸秆造成空气污染的情况,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着力推动主城区烧烤店“炭改电”,制定相关补贴政策,2017年完成烧烤店“炭改电”70%以上。

3、全面推进燃煤锅炉、燃油发电清洁能源替代,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所有燃煤锅炉“清零”

“全面推进燃煤锅炉、燃油发电清洁能源替代,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所有燃煤锅炉‘清零’”是源头治霾的重要一环。今年我市重点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43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实现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所有燃煤锅炉“清零”。年内完成450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或搬迁、关闭,确保2017年全市燃煤锅炉淘汰50%以上。同时,将制定补贴政策,全面完成建成区和场镇燃煤餐饮店“煤改气”“煤改电”工作。2017年起全市范围内不再新建燃煤锅炉和生物质锅炉(成型生物质锅炉除外)。

“燃煤锅炉是重要的污染来源。截至5月底,全市已完成238台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3%。”郑中礼表示,市经信委已下达了淘汰或改造计划,研究了燃煤锅炉“煤改气”“煤改电”政策,按照燃煤锅炉淘汰蒸吨数进行补助。

另一方面,市经信委出台了《成都市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7-2020年)》,科学谋划全市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清洁能源供应替代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市清洁能源比重达到57.4%以上。

同时,郑中礼介绍,市经信委正在牵头开展市域范围使用散煤情况摸底调查,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企业、农业、使用散煤的街道(镇乡)社区(村)和农村新型社区、煤炭经营单位、蜂窝煤(型煤)加工生产作坊等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预计全市将于6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并将根据摸底结果制定全市散煤禁烧方案,压减全市燃煤消费总量。

分类治霾

以颗粒物和臭氧污染防治为重点

围绕分类治理,张军表示,成都将从“开展重点企业达标排放整治,水泥、钢铁等全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坚决淘汰黄标车”“综合防治臭氧污染,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分类治理”以及“深化餐饮油烟污染控制,提高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5个方面实施“铁腕”治霾。

4、开展重点企业达标排放整治,水泥、钢铁等全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开展重点企业达标排放整治,水泥、钢铁等全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是分类治霾其中之一。今年,国电金堂电厂完成61号、6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8家水泥、玻璃、石化、钢铁行业重点企业完成废气超低排放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约50%。同时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引导新建燃气锅炉加装低氮燃烧装置。

5、实施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推行绿色施工

“实施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推行绿色施工”是其二。在这个方面,我市将强化大型建设工程管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且施工期在10个月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部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系统,安装喷淋设施。新出让土地采用混凝土结构的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20%;新出让土地政府投资项目、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项目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含)的居住建筑项目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同时,大力推进绿色混凝土搅拌站,全面清理取缔非法新建站点。2017年完成400公里公路硬化改造。对渣土运输车辆存在不全密闭、超载装运、带泥上路、渣土遗撒的,倒查追究建设单位、运输单位责任。

“我们制定了文明施工标准化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全市在建的2001个建设工地今年5月底前全部达标。截至目前,经检查评定达标工地1969个;严肃处理了32个未达标工地,对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告诫,责令全面停工整改,整改达标后方能复工。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强动态监管,防止达标工地反弹。”市建委主任张樵在会上介绍,在实施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方面,将构建全市统一的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平台,计划在6月底全市建筑工地全面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目前已安装1137套。

“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是治理工地扬尘的治本之策。”张樵表示,我市采用强制性的方式,要求所有新建项目必须达到一定的装配化率,同时还要逐年提高装配化率,计划5年后达到60%。“我们还将继续加强政策引导,并积极探索全面推广成品住宅建设,减少建筑垃圾、粉尘和噪音污染。”

另外,按照“零容忍、严查处”的要求,市建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主体实施信用扣分,倒逼企业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近期市建委组织了3次“双随机”检查,抽查了176个项目,行政处罚和全市通报18个项目;在全市开展专项检查3117次,行政处罚179个项目,对1406个责任单位进行了信用扣分。同时,对查处问题施行“一事双查”,对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力、未尽职履责的监督机构,约谈、警示、通报8次。

6、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坚决淘汰黄标车

我市2017年全面淘汰黄标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物运输车辆不予办理入城证和渣土运输证。同时,率先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尽快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

7、综合防治臭氧污染,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分类治理

综合防治臭氧污染是夏季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工作。为此,我市将加快77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分类治理,完成200家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检查抽测,13家储油库完成油气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

8、深化餐饮油烟污染控制,提高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

在继续提高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基础上,我市将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引导露天烧烤入室经营。

协作治霾

在重污染天气联合应急等方面深化合作

张军表示,围绕协作治理,成都将从“推动成都平原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开展大气污染‘冬病夏治’,协调重点排放企业错峰生产”2个方面进行治理。

9、推动成都平原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成都将进一步完善成都平原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在臭氧污染联合防控、重污染天气联合应急、重大活动空气质量联合保障等方面深化合作,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平台,提高预测预报水平。

10、开展大气污染“冬病夏治”,协调重点排放企业错峰生产

在这一方面,我市将引导重点排污企业错峰生产或施工,减少冬季颗粒物污染排放,特别是引导燃煤电厂在满足城市用电、园区供热、应急调峰需要和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落实压减发电量和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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