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产假多少天,烟台产假国家新规定
烟台产假+护理假
《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烟台产假+护理假
《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