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产假多少天,南昌产假国家新规定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南昌举行,会议表决通过《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这意味着,我省取消了15天的晚婚假,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5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也就是说,加上国家基本的98日生育假,我省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58日产假。据悉,《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