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养老金最新消息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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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新消息从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运用综合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消费的意见》(鲁政发〔2016〕22号)了解到山东省从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提高到不低于100元。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小编整理的2017涨养老金最新消息山东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从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提高到不低于100元。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改革,规范奖励性、改革性补贴。

将新建、改扩建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提高20%,按入住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数,将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360元、600元、7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1200元、2400元,促进护理型养老机构加快发展。

并非每个退休人员养老金都涨6.5%

需要注意的是,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今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6.5%左右这个调整水平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而不是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6.5%的比例调整,更不是简单的对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加养老金。

多工作多缴费将多得养老金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这迈出了统筹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第一步。“定额调整主要是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以与缴费年限或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前的工作年限挂钩,同时也要与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李忠介绍,这个调整办法应该说兼顾了公平与效率,能够适当地调节退休人员收入差距,体现二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

山东过渡期内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

全省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计发待遇(含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养老金计算公式:

(一)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

A: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

B: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和我省有关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

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

【延伸阅读】

一、事业单位是什么?

事业单位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它们不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一般是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

自7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条例指出,在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方面,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了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

宗旨: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二、企业单位是什么?

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所谓“自负盈亏”意即:自己承担亏损与盈利的后果,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单位分为国企和私企。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私企就是属个人所有的企业单位。

基本特点:

企业单位是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它的特点是自收自支,通过成本核算,进行盈亏配比,通过自身的盈利解决自身的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企业单位的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企业单位进行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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