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最新消息
据悉,厦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1月1日起调整。市财政局近日发布消息说,厦门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退养手续且已纳入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参保人员,其增发待遇明天前将发放到位。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调增260元,调增比例为10.46%,退职人员、被征地人员、农场职工、渔民养老金调整标准约为退休人员的70%,每人每月增发182元。
在办理退休手续前获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且被实际聘用的企业人员中具有正高职称的,在普调基础上再每月增发100元。具有副高职称的(含高级技师),在普调的基础上再每月增发80元。今年新增的年满7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今后新增年满70周岁的人员自年满70周岁的次月起每人每月增发50元。此外,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不含省、市发放的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专项生活补贴)低于此次调整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2485元)的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先将月基本养老金调增至2485元后再参加本次其他相应项目的待遇调整。
适当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即今年1月起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基数,由2005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对2007年至2013年期间退休、退职且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人员进行专项调整。
如果想在退休后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只靠社会保险并不够,还需要商业养老保险的支持。
一个人在其一生之中,从20岁到60岁只有大约40年的时间有收入,因此他必须考虑如何将这些收入连续地分配到没有收入的时间中去。商业性养老保险兼具寿险保障和养老规划的双重功能,从理财的角度分析,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必不可少。
由于现代家庭多是独生子女,未来家庭会多呈现“四二一”或“四二二”的家庭结构,靠子女赡养是不现实的,我们也不希望看到子女为了赡养自己而背负沉重的包袱。此时,养老作为人生规划最末端的问题开始凸现,自主养老将会是最适宜的解决方案。养老年金保险就是要为老人提供真正意义上的“老有所养、老有所靠、自主养老”的保险产品,对于目前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来说,只有提早做规划,才能享受高水平的晚年生活。
一是越早投保越便宜。由于保险金是根据保费复利计算出来的,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如果投保人越早投保,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缴纳的保费总额就越少,对投保人来说,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二是缴费期限越短越便宜。与住房按揭贷款有些类似,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和利率等问题,保费越早缴纳,就能越早增值。如果投保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建议尽量缩短缴纳保费的期限。
据接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人士透露,养老金“并轨”重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将从五个方面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一是统账结合,二是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三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办法,五是建立职业年金。
对于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问题,胡晓义并未提及。记者采访发现,这一点是导致上一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没能顺利推进的纠结点,也是本轮改革方案设计时着重考虑的一个问题。
2008年初,国务院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工作。然而,近6年过去,由于受多重因素限制,各试点省市进展缓慢。
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未来的改革方案重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来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改革方案还包括,同步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以免造成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之间的群体分化和新的社会不公;并且要将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也按照企业职工的模式推进,应明确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依法缴费。
上述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考虑到政策推行的顺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体制改革有可能在延迟退休政策之前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