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最低工资标准
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否上调?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从省人社厅获悉,从1月1日起,辽宁省将执行第九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达17.7%。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将带来连锁反应,公益性岗位、大学生见习工资、多项社保待遇等也都随之上调,一些低收入群体工资也会“水涨船高”。
本次调整为辽宁的第九次上调,调整幅度较大,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达17.7%。若依照往年情况,沈阳市城区有可能执行一档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300元/月调整为1530元/月。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或将执行二档标准,由1050元调整为1320元。
据了解,继上次2013年7月1日调整后,辽宁至今已两年多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本次上调除提高幅度较大外,分档也有所变化。上次分为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300元,二类地区1050元,三类地区900元。一类地区和二类地区之间差250元,二类和三类之间差150元。
一档标准为1530元
二档标准为1320元
三档标准为1200元
四档标准为1020元
一档标准为15元
二档标准为13元
三档标准为10.8元
四档标准为9.5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1月1日起执行。
备受关注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上调。从今年元旦起,辽宁最低工资一档标准,由1300元增加至1530元,提高了2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档由13元提高到了15元。12月11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档为1530元,二档标准为1320元,三档标准为1200元,四档标准为1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档标准为15元,二档标准为13元,三档标准为10.8元,四档标准为9.5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月1日起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一个档次。辽宁省目前执行的是2013年7月1日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档1300元,二档为1050元,三档为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档13元,二档是9.8元,三档是8.6元。此次调整,是辽宁自1994年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的第9次调整。辽宁省每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情况下涨幅标准为200元左右。此次调整,一档工资标准由1300元调整为1530元,增加了230元,增幅较大。与此前调整有所不同之处是,今年,月最低工作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项均增加了“第四档”。对此,省人社厅相关人士表示,此次调整考虑到辽宁省经济发展和工资水平不太平衡,所以将最低工资的档次标准细分了一下。
辽宁最低工资标准处在全国中游。进入以来,全国已有上海、深圳、北京等28个地区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截至12月份仅剩下辽宁、河北、青海、江苏4地未进行调整。省人社厅表示,辽宁每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都是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并综合考虑全省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各市将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之后,深圳、上海两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030元、2020元,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大关。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依然是北京,达到18.7元。调整后,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处在全国中等水平。省人社厅表示,最低工资标准是政府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的一个最低限额,各地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部门提醒,如果工资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直接到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