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资个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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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月发工资时,我们发到手上的工资会扣掉一大截,其中包括五险一金和工资扣税等。小编估计大多数人不会去计算每个月扣了多少工资税,是如何扣的。今天现代语文网小编带您了解工资扣税的计算方法,您以后就可以对照此方法自己进行计算了。

工资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工资

级数

全月应交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1不超过1500的不超过1455的30
2超过1500--4500的部分超过1455--4155的部分10105
3超过4500--9000的部分超过4155--7555的部分20555
4超过9000--35000的部分超过7555--27255的部分251005
5超过35000--55000的部分超过27255--41255的部分302755
6超过55000--80000的部分超过41255--57505的部分355505
7超过80000的部分超过57505的部分4513505

目前,财政部正在抓紧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法,已经35年没有全面修订了。除了2011年将起征点上调至3500元之外,这项与普通百姓关系最密切、也最直接的税收制度,几乎维持着上世纪80年代初的面孔。

近期财政部税政司多次组织专家开会研讨,个税改革方案已初具雏形,财政部最快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可能将改革草案上报中央和国务院。目前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会再次大幅提高吗?本次个税改革谁会最受益呢?

个人所得税关系到我们每个人,是个人理财中的重要话题,也是与拉动内需、收入分配制度、通货膨胀预期等近来大家关心的宏观经济问题直接相关的个人财务问题。

目前,我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长期以来受到广泛的诟病,而且尽管要求改革的声音提了很久,却一直没有实质的改变。

个税起征点调整阶段:1980年确定为800元,2006年1600元,2008年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

之后四年,个税起征点再未进行上调。

在的两会上,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呼声再起,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空调董事长董明珠等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王法亮、刘绍英等30位代表提出两件议案认为,近年来《个人所得税法》的滞后性日渐凸显,工薪所得的起征点仍需提高;《个人所得税法》六次修改忽视了工薪所得纳税人之外的其他劳动者;缺少反避税等国际税收内容,建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

财政部回应指出,关于提高起征点,在下一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将对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进行统筹研究和考虑;关于其他所得项目的减除费用标准,由于其他所得与工薪所得的计税方法、税率不同,税负不能简单比较;关于个人海外避税,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以及其他国家财税部门配合,强化境外所得的个税征管。

20年间,经过数次调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渐渐开始被诟病为“工资税”,即上缴人群以工薪阶层为主。据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字: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700多亿元,65%来源于工薪阶层。而另据财政部的公开数据,2012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5820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为3577亿元,占61.4%,2013年,这一数字上升为62.6%。

全国政协委员,财务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现在中国交个税的人只有2800万人,占不到整个人口总数的2%。这说明个税已经相当边缘化了,如果再提高起征点,还有多少人能交税呢?”3月6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记者会上同样表示,“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税制不合理,简单地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公平。”

多位专家表示,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基本原则会在个税改革中有所体现。《建议》提出,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提低、扩中、调高,大的方向还是很清楚的。”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提高起征点肯定不是未来改革的方向,改革要放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的总体框架下去设计具体方案。”

我国最早提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在1995年,至今已经过去了20个春秋,我国仍然是分类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即将上报的个税改革方案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哪些个人收入继续分类征收个税,哪些收入纳入综合征收范围。

确定了综合征收范围后,还需要确定综合计征的税率。现在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范围是3%至45%,共计七档税率,综合所得的税率是和薪资所得税率一样,还是有所调整,尚需进一步明确。张斌表示,工资薪金所得税是每个月由单位代扣代缴,相当于预缴;综合计征后,综合税率的高低,涉及到个人是需要补税还是退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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