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班费该怎么算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深圳最低工资调整如下: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比的标准1808 元增长了222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5元/小时,比的标准16.5元/小时增长了2元。新标准自3月1日起 实施。
7年来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已翻番
记者了解到,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安排在春节前做出并发布,着意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劳动者发出明确讯息以利就业选择,以便吸引劳动力资源,更好地满足我市经济发展需要,同时也便于企业结合全年预算支出统筹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记者采访获悉,我国多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820元、1560元和1550元,其中北京和上 海的标准均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而从2008年以来,深圳市多次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从2008年的 1000元,到2013年的1600元和的1808元,再到的2030元,总增幅已经超过50%。
加班费和社保计算基数也要调高
最低工资的调整牵动着很多基层员工的心,他们对提高最低工资的举措非常欢迎,同时希望新标准公布后,企业能很好地执行。何阳两年前从广西到深圳龙岗一家电子厂打工。他说:“最低工资一下涨了200多元,我和同事都很开心。”他希望企业不仅是“明面上”调高了工资,而且在计算加班费、社保费的时候也要调高计算基数,不能玩“猫腻”仍旧按照低的标准计算。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强调,按照规定,最低工资不等于总收入,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以下这些项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分:一、加班工资;二、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三、按照规定不属于工资的其他费用,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计划生育费。
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比如员工在平时工作日晚上加班,每小时拿到的加班工资至少为17.5元(2030元÷21.75天÷8小时×1.5);员工在休息日加班,每天至少拿到加班工资186.7元(2030元÷21.75天×2);员工在法定节假期加班,每天至少拿到加班工资280元(2030元÷21.75天×3)。21.75天是《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员工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计薪天数。有的企业虽然发给员工的工资没有低于最低工资,但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低于最低工资,也是违法的。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