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如何规定公务员加班费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在标准工作日加班的,支付1.5倍工资,在周末安排加班又不能补休的,支付2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支付3倍工资。那么公务员加班费有没有规定呢?
对于公务员平时加班的问题可从几个方面来理解:一是作为国家公务员,首先要树立人民公仆的观念,要有奉献精神;二是《公务员法》已明确规定,公务员加班没有加班工资,因工作原因加班可进行调休;三是《公务员法》要求公务员必须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一般不要求进行加班。
公务员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受到《公务员法》的调整。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应该是有津贴或者补助之类的,类似于加班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公务员的工时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此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由于机关工作的特点,公务员有时需要在法定的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对于加班要给予补休,本条作了明确规定。需要进一步研究明确的是,公务员加班未能补休的,单位是否要发给加班工资。对于这个问题,立法过程中有不同意见,有的认为要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加班不补休的应当发给加班补助;有的认为,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加班不宜发给加班工资,并且机关中的各种加班情况很复杂,不好认定哪些是确有需要的加班。
这个问题法律并未规定,总的看,加班未予补休是否发给加班工资,要视实际情况确定,对于为完成明显超过正常工作负荷的加班,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有一定的补偿。这需要相关政策法规予以进一步的明确。同时望广大职工有时间多加学习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