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政策
石家庄最低工资标准2015最新消息
12月1日起,石家庄市将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达到1480元,比目前的1320元上涨160元。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指出最低工资标准是刚性要求,所有用人单位都不得违反。同时,将对本辖区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指出,本次调整最低工资从12月1日起执行。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分配制度改革宏观调控的意义,利用执行前这段时间,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深入企业进行解读,督导企业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
《通知》特别强调,最低工资标准是刚性要求,所有用人单位都不得违反。经营正常的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正常的标准工资支付,确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同时,企业应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共决和增长机制。
同时,3月底前,市人社局及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对本辖区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有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要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据了解,12月1日起,石家庄市将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达到1480元,比目前的1320元上涨160元,而本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5元。
最低工资不含加班费、福利等
“最低工资标准是依法确定的劳动者工资报酬的法律底线,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
对此,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最低工资里是不包含加班费、津贴以及相关福利等,最低工资标准为应发标准,包括国家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工资、特殊情况支付的工资等和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值得注意的是,试用期、学徒期、见习期以及以劳务派遣形式被派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该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那么市民在遇到工作单位未支付最低工资该如何维权?相关负责人表示,应该拨打对应地区的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若情况属实,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不过,据了解,目前我市关于未达到最低工资的投诉并不太多。
最低工资制度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对于我国目前如此大规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做法,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多数持肯定的态度,但也有一些经济学家对此提出质疑,甚至建议取消最低工资制度。
一些人认为,最低工资标准除了会扭曲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更主要的是,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企业劳动力成本,对企业、尤其是利润率低的中小企业产生致命打击,导致企业裁员,加剧失业,使得本应受政策保护的弱势劳动群体难以进入劳动力市场,违背了最低工资立法的初衷。
另一些人认为,适时制定、标准适度的最低工资从整体来看并不会对中小企业产生较大的负效应,反而会引导企业依靠改进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来提高竞争力,为企业提升产业层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供机遇和可能。
最低工资制度的优点有什么?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能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中小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根据《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到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要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目前,各地正朝着这一目标稳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