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广东国企负责人降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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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近公布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改革后,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到8倍。

《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中指出,此轮广东国企改革中将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通过市场化方式来选聘国企高管。

对于薪酬机制,方案中也指出,要建立完善与选任方式和企业业绩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机制,对以任命方式确定的企业负责人,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薪酬;对按市场化方式选聘的企业负责人,实行职业经理人市场化薪酬协商机制,由董事会按照市场薪酬水平与职业经理人业绩目标协商确定薪酬,报省国资委备案。逐步推行覆盖企业负责人的全员业绩考核制度,依据效益和贡献合理拉开企业负责人之间薪酬差距,形成规范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市场化选聘的企业负责人收入是否受到薪酬调整方案的影响?“完全不受影响。”该负责人表示,此次的降薪仅针对以任命方式确定的企业负责人,而市场化选聘的国企负责人薪酬将由市场决定,不受限制。

据悉,此次广东的薪酬改革方案与中央步伐一致,除了涉及到国资委监管的国企外,还包括非国资委监管的金融机构、各厅局下属企业等。记者查询发现,目前,直属于广东省国资委的国有企业共有21家,主要包括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省商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广泛涉及矿产资源、电子信息、酒店旅游、工程地产、金融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产业、资源产业等行业。

专家分析

广东社会科学学院国企研究中心主任梁军认为,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是“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即用行政性的手段来管理高管工资问题。

近年来,国企尤其是央企高管薪酬过高、福利过多、腐败高发,引发社会不满。“最大的问题在于任命制。”梁军说,高管需要过能力关,但是任命制委派下来的央企高管,能力可能和薪资不相称。

梁军说,一般来说,职业经理人就是由企业在市场中聘任,而其自身以受薪、股票期权等为获得报酬主要方式,凭能力凭业绩吃饭的职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专家。“国企高管工资应该走向市场,由公司业绩和市场来决定。”

梁军认为,此前国企中董事会都是国有股东,可以变相给自己定工资。但现在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最大的好处就是既有国有股东,又有私人股东,外资股东等。“私人股东如果觉得高管的工资不符合他实际的能力水平,就可以提出否定意见。”

但梁军也担忧,这个改革可能会留下后遗症。他说,现在委任下来的企业一把手年薪可能降到五六十万,而通过市场手段招聘的其手下工资可能比他高,到80万元、90万元,这会造成企业一把手责任收入不对等的问题。而解决方法“其实没那么复杂”,“还是交给市场,由公司业绩、高管能力来决定其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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