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每月1510元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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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莞最低工资标准五一起升至1510元/月。今年5月1日起,东莞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提高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中,东莞仍分类为第二类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对比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提高了200元。

记者了解到, 广东省上次调整标准时间为2013年5月1日, 2013年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中,东莞为13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考虑到2年未调整,本次调整平均增幅为19%,仍保持四类标准。

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的比重法、恩格尔系数法、国际平均工资比例法等方法,结合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情况,先后多次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意见,多次修改论证完善,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讨论一致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批准,由省政府审定颁布。

调整后我省最低工资水平总体居于全国前列。同时,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调整设置了2个多月的缓冲期,便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成本预算。

记者粗略统计,进入来,先后有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北京等6个地区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深圳提高到203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首次超过两千元大关,成为目前全国最高的地区。

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种兜底的行为,是政府对劳动力价格进行管制的一个结果。出于对一定的社会道德标准的追求,作为次优选择,各国政府大多实施这一制度,以保障收入低微或不稳定的工人最基本的生活,维护社会安定。

应当说,上调最低工资,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影响甚微,但对于收入低微的工薪阶层来说,这种真金白银式地提高待遇,确实是一大利好消息,可以缓解一些生活压力。对于政府而言,此举措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企业发放工资增加了,生产成本就会增加,这就逼迫企业向更有技术含量领域转型;上调还可增加国内消费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向内需增长型转变。

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企业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工资发放的标准都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各种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在当下,用人单位仍掌握主导权,个别企业甚至奉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上,通过采用加大劳动强度、加班限度来抵冲工资上调的,也有将包吃包住及各种补贴当作工资合并计算的,还有以计件制、服务外包等来打擦边球的。如此一来,表面上似乎符合最低工资要求,但是挤掉水分后实际报酬却并未有效增加甚至不增反降。面对这种“注水式”的上调最低工资,政府应当提供劳动者一个可以申诉的平台,进而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初衷在于改善民生,而民生的改善,不仅仅在于工资的提高,货币是否贬值、CPI是否上涨过快等因素都与之密切相关。如若仅仅是关注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这与改善民生的初衷背道而驰,只不过是数字上的美化而已,建立与物价上涨、生活质量上升相匹配的工资制度才是最令人期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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