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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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是一个“硬标准”,落实也要有“硬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配套,落实就要大打折扣

荷包的事不是小事。近日,深圳出台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根据方案,自今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 203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5元。方案包含的信息丰富且明确,有利于劳动者合理进行就业选择,也便于企业结合全年预算支出统筹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包容发展,从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开始。深圳要争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尖兵,做好包容发展的示范,就必须更加注重民生保障与改善的全面均衡,让所有劳动者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红利,真切感受到“来了,就是深圳人”的温暖。今日之改革,应统筹兼顾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切实找准思想认识的最大交汇点、利益整合的最大公约数,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统一起来。通过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有效地维护他们的生存权与发展权,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实现体面劳动,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的公平与稳定,开创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互利共赢的新局面,为推进包容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深圳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力推手。在劳动力资源充沛、劳动力成本偏低、劳动密集型产业大行其道、人口红利极大释放时,较低的工资标准可以促进就业,推动经济的粗放发展。不过,它也容易导致经济增长走入“低技术陷阱”,形成低端产业的洼地与对低劳动力成本的路径依赖,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不利于劳动者素质与生活质量的整体提升,也有碍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升级。当前,深圳的经济增长将更多依靠人力资本质量与技术进步,创新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在此情形下,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倒逼处在产业洼地之中的企业进行调整,要么淘汰,要么转型,使产业结构得以优化,重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使得经济增长从依赖劳动力驱动转变为依托人力资本驱动,从“人口红利”转向“人才红利”,使经济转型升级与人才发展达到良性互动,更好地打造“深圳质量”与“深圳标准”。

最低工资是一个“硬标准”,落实也要有“硬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配套,落实就要大打折扣。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是否到位,事关民生的保障与改善,也直接影响到包容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将给企业戴上制度“紧箍咒”,倘若企业起歪心思“动最低工资的底线”,将视情节轻重被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企业要好好掂量掂量了,千万不要因小失大,假如能够根据政策导向适时调整发展方向,既让自己发展壮大,也让员工得到具体实惠,让发展更加包容温暖,岂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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