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安排通知
莱芜市教育局公布了2018年中小学假期安排。
一、寒暑假时间
2018年寒假放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日至3月4日(农历2017年腊月十七日至2018年正月十七日),3月5日(农历2018年正月十八日)开学。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3周,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9日至3月4日(农历2017年腊月二十四日至2018年正月十七日),3月5日(农历2018年正月十八日)开学。
2018年暑假放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时间为8周,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7日至9月2日,9月3日开学。普通高中暑假时间为7周,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14日至9月2日,9月3日开学。暑假放假时间含农忙假期,如在其他时间安排农忙假期,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暑假时间可相应缩短。
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原因影响正常上课时间的,可报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按照对等时间进行调整。
二、公共节假日时间
2018年全市中小学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执行(详见附件)。寄宿制学校如因特殊情况,部分节假日需安排调休的,调休的时间安排应提前报告市教育局并向社会公示,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假期校园安全工作
各级各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加强领导,层层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完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扎实做好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课程和“1530”教育制度,利用实验区安全教育信息平台开展师生、家庭互动活动,扎实抓好学生日常和放假前的安全教育。扎实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落实校园安全日查制度,深入排查治理校园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设施设备、学生心理健康、校园周边治理以及可能对校园安全稳定造成影响的各类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等,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一个盲点、一个隐患,确保各项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各学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维护假期校园秩序和安全。要部署做好节假日学生集中离返校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
各级各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学生了解中国传统民俗,制作“节日小报”,开展“假期读一本好书”等活动,品读文化经典,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要坚持知行合一,开展“四禁”(即禁毒、禁赌、禁燃放烟花爆竹、禁迷信活动)宣传活动,组织针对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家庭的教师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做好相关指导培训、风险防控和认定记录工作。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馆、艺术教室、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活动设施,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要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优势,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种可选的活动项目,吸引更多学生参与。要加强与社区和家长合作,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
五、规范中小学校假期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中小学校规范假期工作,确保所有中小学校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市教育局专门成立规范中小学假期工作领导小组和检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普通中小学(含民办)的规范假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规范中小学假期工作领导和检查小组,明确具体负责人,切实加强对规范假期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学校不得占用寒暑假期集体组织学生军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
莱芜市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时间及开学时间通知_暑假放假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