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中考:普通高中严禁招收“挂读生”
6月20日至6月22日,中山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举行。日前,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中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今年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时间、批次和注意事项等。据悉,今年普通高中仍设征集志愿;高中学校退档,必须注明退档理由;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中职类学校学位,优先用于招收本市初中毕业生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普高仍设征集志愿
中山市高中学校录取工作日程初步安排如下,7月11日-7月12日,普通高中学校投档录取;7月14日-7月15日,普通高中征集志愿;7月16日,普通高中录取;7月13日-7月16日,普通高中集中报到注册。
各高中阶段学校如因生源原因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由市招生办公布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已被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由市招生办根据生源情况降分录取或调剂录取。
不得拒收符合条件残疾考生
同时,中职类学校的投档录取时间为7月20日-7月21日。中职类学校征集志愿为7月22日-7月23日,录取时间为7月24日。7月25日-7月30日,本市中职类学校集中报到注册。8月1日-8月30日为中职类学校注册入学时间。
通知称,高中学校退档,必须注明退档理由,市招生办对高中学校退档情况进行监督备案。对不符合有关规定退档或退档理由不充足的,将退回高中学校复议。考生对退档提出质疑的,高中学校必须做出解答,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此外,各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符合录取条件的残疾考生。
严禁“双轨”收费
《通知》指出,各高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录取过程和录取结果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录取等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
各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严禁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严禁学校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或收费。
此外,要确保中职类学校学位,优先用于招收本市初中毕业生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各中职、技工学校未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批准纳入计划,不得到外省招收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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