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中考改革最新方案,青海中考新方案出炉
记者从4月1日召开的我市考试升学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西宁市城区初中毕业生预计为11821名,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776名,社会力量学校计划招生800名,职业院校计划招生4245名。根据西宁城区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工作安排,西宁城区今年中考考试科目及时间等各项工作也已确定。
回宁生历届生在校生报名时间
西宁市城区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考务工作由西宁市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报名时间分别为:西宁市城区在校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6日-4月8日;回宁生、历届生由西宁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4日-5月8日。
中考升学考试时间及科目分值
中考科目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种形式。
★考试科目开考时间为6月21日??考试科目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由西宁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升学考试总成绩680分(含体育测试成绩50分)。
6月21日9:00-11:30考语文,科目分值为120分;6月21日15:00-17:30考物理、化学(合卷),科目分值为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6月22日9:00-11:00考数学,科目分值为120分;6月22日15:00-17:00考政治、历史(合卷),科目分值为120分(政治60分、历史60分);6月23日9:00-11:00考英语,科目分值为120分。
★考查科目由各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及综合素质评定的必要依据。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为等级;地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科目分值各100分;综合实践、研究性学习、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为等级。
★体育测试分两次进行??体育测试项目设置为立定跳远,前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握力,50米跑,坐位体前屈,篮球运球,其中前三项为必考项目,后六项为选考两项。为进一步促进体育测试的公平性和科学性,使考生的运动技能水平得到最好发挥,体育测试分两次进行,取其中最好一次计入中考升学成绩作为升学依据。体育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体育测试工作由西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统一组织,采用智能型电子设备进行测试。西宁市城区在校考生的体育测试时间第一次为4月19日-22日,第二次为5月25日-28日。历届生、回宁生的体育测试时间第一次为5月28日,第二次为6月4日。测试地点在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
★设置“创新实验班”??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选拔创新型人才,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促进示范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发展,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教育体系,市属示范高中学校结合本校学科特色设置“创新实验班”。实验班学生是在本校已录取的新生中,由学校自主命题、自主测试、择优组班,每班58人。
西宁城区示范高中招生办法
示范高中实行特长生、均衡生、统招生和农村专项招生的多种招生形式。市中考招生工作小组在招生信息平台上集中投档,学校自主招生。局属示范高中面向三县农村户籍考生进行专项招生,由三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使农村户籍考生也能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
特长生??为发扬高中学校办学传统和特色化发展的需要,各示范高中按本校计划招生数10%以内自主招收特长生。被录取的特长生升学成绩不得低于所报学校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下50分。
均衡生??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发挥招生政策对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导向作用,今年将实行提取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的55%定向分配给初中学校。被录取的均衡生升学成绩不得低于所报示范高中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下50分。
统招生??由中考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示范高中统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同时向各招生学校进行集中投档,各示范高中招生办登录“中招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自主录取。凡达到示范学校录取分数线又未能被所报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由中考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招生学校空缺计划和考生现居住地进行统调。考生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必须选择是否服从滑档后统调分配,不服从统调分配的考生滑档后按普通学校志愿录取。
农村专项招生??为贯彻实施国家面向农村地区专项招生和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的精神,我市三所示范高中学校面向三县农村户籍的考生进行招生,每校招生一个班,每班50人。三县教育局依据《西宁市示范高中农村专项招生实施办法》,结合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将拟招生名单和材料报市教育局核准备案。
综合素质评价事关志愿填报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各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过程监督。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达到4C以上的学生,可报考普通高中和中高等职业院校;达到1A3B或3A1C以上可报考示范高中;达到3A1B以上,有西宁市城区户籍且具有西宁市城区毕业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考生可填报均衡志愿。
哪些学生可享受中考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中加10分录取。
1.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考生。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3.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4.少数民族考生。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两女户”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