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考体检3月25日开始 春夏季考生都要参加
日前,市招办发布青岛市高考体检工作安排及要求,对本市的高考体检工作统一部署。青岛市的高考体检工作安排在3月25日至4月15日之间,体检要求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考生都要参加。市招办还发布了体检前、体检中和体检后的一些注意事项。
近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发了《关于做好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凡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含春季高考及夏季高考)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体检并按规定交纳体检费。体检工作由各地市招考办统一组织管理,各区、县招考办具体组织实施。
市招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青岛市体检安排在3月25日至4月15日之间,考生要按照高考报名所在区、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医院由各区、市招考办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商议确定,具体体检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区、市招考办确定并公布,考生必须在本区、市规定的时间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非指定的体检医院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高考体检项目主要包括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胸部透视等内容。市招办提醒说:体检前,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须提前向老师或区、市招考办说明,由区、市招考办与体检医院协商后另行安排时间进行体检。体检前在饮食,既往病史等方面也要重视。体检中,要尊重体检医生,主动配合体检医生进行检查,衣着尽量宽松,以便穿脱,还提供了一些具体的体检小细节。体检后,考生要再次认真检查体检表所列各项是否已做检查、检查结果是否填写齐全,避免漏检或漏填的现象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在体检结束后,必须主动向所在中学或区、市招考办查询体检结果。要详细了解自己体检表的各项内容。因为考生体检表上记录了考生本人的各项体检结果,并针对考生体检中的问题提出了填报志愿的有关指导意见,对考生了解自身身体情况和填报志愿有参考作用。
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体检站提出申请,经体检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查。报考军事、公安等院校的考生于统考后录取前由省军区、省公安厅按军事院校、公安院校体检面试标准组织复检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