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考体育考试考务工作及注意事项
佛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考务工作及注意事项
一、考务工作
(一)考场人员配备要求。
考场需配备主考、副主考、纪检人员、监考员(即裁判员)、监分员、编排记录员、电脑员、卫生员、保卫人员、后勤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挑选作风正派、熟悉业务、工作认真、组织纪律性强的人员参加考试工作。监考员、监分员原则上要交叉任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人员要统一组织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各学校由分管校长牵头,教导处和体育科具体负责本校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各项相关工作。
(二)考场准备工作。
1.各考务组需在考试前半天对考场各项场地、器材、设备进行检测,并对考场封闭。
2.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建立良好的考场秩序。
3.设立医疗救护站,派出医务人员值班,预防并处理伤害事故。
4.设置考生、带队人员休息室,或预备指定的休息场地。负责供应监考人员及考生的饮用水。
5.设置考试工作宣传栏和考生成绩公告栏、社会监督曝光栏。公开考试规程、评分标准和考试纪律规定等情况。
6.制作宣传教育标语和有关场地、医疗站、厕所等平面图及路标,考试项目的各个场地及检录地点应有明显标志。
7.提供有关考试场地的器材、音响等设施。
(三)考试规则。
1.考生必须持《佛山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成绩(评分)登记卡》(附件5)参加考试,无卡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穿着运动服装。
2.考试前30分钟,考生必须到指定考场集中检录,并听从监考人员指挥。检录后,无特殊情况,考生不得擅离考场;考试完毕,考生应立即离开考试场地。
3.考试前,监考人员必须细致检查、核准考试场地和器材,落实安全措施,做好保护工作;要督促学校领队组织考生认真做好准备运动,考试后做好放松运动。
4.考试时实行考场封闭,除当席考生、主考、纪检干部、监考人员和有关人员外,其他人不准进入考场。
5.每项考试完毕,监考人员要向考生口头公布考试成绩。
6.在考试和评分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试工作人员不准接受考生、家长的礼金、礼品,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7.认真做好考试的安全工作,对体育考试工作中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考生伤亡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注意事项
(一)考试前要精心编排考生考试的具体时间、场次和要求等,并书面通知学校,认真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二)考试前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可结合毕业生体检进行),要特别重视对考生进行心肺功能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教育考生和家长要实事求是,既不隐瞒,也不虚报疾病;加强体育科学指导,有效防止伤害事故。
(三)高度重视考试中的安全问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保障措施。考场应相对集中,考场的选定要完全符合体育考试场地的标准要求;考场要搞好环境卫生,学校要教育考生注重个人卫生,特别注意饮食卫生和科学安排备考时间,以良好的状态参加考试;考生所在学校由主管校长、教导主任负责带队,有组织地依时带领考生赴考,途中要确保交通安全。
(四)学校在考试过程中,严禁向学生提供各类有助于兴奋的药剂,禁止学校、年级、班主任、校医统一为学生购买各类功能饮料,各学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严禁学校使用广播系统、扩音器指挥或干扰考场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