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四)
七、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并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费用(学院招生网址:http://zs.jmi.edu.cn) |
1月31日前 | 文化联测免考考生将相关申请表、报名表和相关材料通过EMS邮递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或将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邮箱(邮箱地址:jmizsb@126.com) |
3月20日 | 语文、数学、英语文化联测 |
4月10日前 | 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文化联考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场安排 |
4月15日 | 文艺、体育特长生加试 |
4月16日 | 职业综合素质测试 |
4月23日前 | 学院招生网公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分数线 |
4月25日 | 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
4月31日前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八、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单招工作的领导。
2、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309号
邮政编码:211170
招办咨询电话:400-828-1150,025-86176333、86176604,18512551150
传真:025-86176007
联系人:秦老师、胡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jmi.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m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