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入学政策年龄最新规定,放宽入学政策年龄最新消息
马鞍山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全市2020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做出了要求。
儿童入园需查验预防接种证 将持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
按照通知精神,幼儿园起始年级招收本市户籍、年满三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前儿童。凡该市户籍年满五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尚未入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学龄儿童,可进入学前一年附属幼儿园或其他幼儿园大班接受学前教育。各幼儿园招生简章应明确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报名程序、招生年级与人数、收费标准等内容。对报名人数多于招生人数的,幼儿园应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等形式录取,确保公平公正。优先保障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幼儿入园报名时,幼托机构需查验预防接种证。
今年,该市将继续积极落实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确保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普惠率保持85%以上,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保持100%以上。同时,持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有效控制班额,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强化幼儿园安全检查,完善监控设施和监督手段,确保幼儿园安全办园、规范办园。
公办义务教育按照“两个统一”入学 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两个统一”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且房产为成套住宅及完全产权),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到学区所在的公办小学报名,并按照要求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招生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进行信息采集,确定后将自行转入学籍档案。
小学入学政策年龄,原则上截至2020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区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市区公办小学和初中就读,可凭有关证明,可按正常入学办理:
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一方在学区内常住,父母的另一方是现役军人或在外地工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者,子女随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常住的;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学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都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及支边或出国人员;儿童、少年户口单立,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其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婚后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三代同住一套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由县、区教育局根据学区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户籍与常住地不符的,由县、区教育局根据学区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有户口(包括集体户口、挂户)确无住房的,由县、区教育局根据其户口和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域的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市区初中学校招生按照《2020年马鞍山市市区初中招生办法》文件执行。
按照市教育局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市区公办初中择校生毕业时不得报考市二中和红星中学。民办学校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大班额,教育部门将在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方面,将切实落实“一人一案”,进一步推进普特融合、全纳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6%以上。各县、区教育局和普通中小学不得拒绝接收能够随班就读且有随班就读意愿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对因重度残疾不能到校就读的儿童少年,各县(区)教育局应会同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上门服务,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