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小学入学条件新政策,宝鸡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2018年小学入学政策年龄应为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各类残疾儿童入学政策年龄为7-9周岁(最终入学政策年龄以宝鸡市教育局发布的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入学工作通知为准。)
凡在市北区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同时持两种证件报名入学。两种证件包括: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卡),一级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100%产权)、房单或其他有效凭证。初次之外,家长还需提供出生证、幼儿健康手册等报名材料。
公办小学新生入学一律实行划片就近入学。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
2018年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市北区入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市北区满一年以上(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含用人单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印的《宝鸡市单位招用外来劳动者和本市非城镇户口劳动者花名册》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并附缴税证明满一年以上;
二是,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市北区满一年以上(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且在有效期内的正式租房合同(由房产交易中心验印的)《宝鸡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拥有市北区自有住所房产证(100%产权);
三是,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满一年以上(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且在有效期内的市北公安部门核发的“宝鸡市市北区居住证”;
同时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政策年龄,提供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本。
市北区教育局按照统一报名、统一安排接收学校、统一安置学生的原则,妥善安排好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