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到残疾儿童少,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95%
日前,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陕政发〔2017〕14号,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到2020年,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大于10%,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5%以上,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80%,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
例达95%。
在提高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方面,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1-3级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残疾等级为1-2级且需要经常照护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对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实施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
在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实施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示范项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5%。实施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建成一批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为部分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康复体育器材、方法和指导进家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