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区公办学校招生工作行事历
月份日期工作内容
4月4月15日前1.发布2017年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方案;
2.各镇(街道)教育局将今年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3.各镇(街道)教育局填写《佛山市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情况一览表》中的招生计划数报区教育局审核;
4.各镇(街道)教育局登陆“佛山市阳光招生网”发布招生信息。
4月20日前各镇(街道)教育局开展招生宣传“三进”活动,填写好《2017年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服务“三进”工作安排汇总表》,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4月30日前区教育局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
息管理系统完成辖区内学校招生计划相关数据的录入和审核工作。
5月5月25日前各镇(街道)教育局完成学区内户籍生的招生工作,填写《佛山市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情况一览表》,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数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接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及学位数。
6月6月25日前各镇(街道)教育局完成政策性借读生的招生工作,填写《佛山市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情况一览表》,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数报区教育局备案,向社会公布接收普通借读生的学校及可提供学位数,确定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分数线。
8月8月1日前各镇(街道)教育局将第二次公布剩余学位数及积分入学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