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小学入学条件年满6岁及入学所需材料
更好地做好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根据市教育局《滁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滁教体基〔2015〕11号),区教育体育局《琅琊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划定的学区,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教育教学环境及办学硬件条件等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条件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凡属我校学区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可在规定时间(8月25日??26日)内来校报名注册,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学区认定及相关证件
为了确保我校学区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根据区教育局新生入学有关文件精神,凡属我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新生家庭坚持“住房与户籍统一”的原则,这里的“户籍”指的是琅琊区户籍,户主原则上应是父母;“住房”指的是居住地,有效证件是房产证,祖孙三代始终住在一起,且父母在滁城无住房的,可认定为有住房;无房产证的家庭需提供一年以上能够反映户主住址的缴费凭证等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及购房契税票据、水电费缴费单、天燃气开户单等,以上户主必须是户口本上的户主或成员。(以原始家庭户口簿和房产证或拆迁安置协议或购房合同为依据)
(2)有住房但非琅琊区户籍的学生入学。按其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就近在我校入学(需出具房产证或能够证明实际住址的有效证件,包括购房契税发票)。
(3)新生与第一监护人(亲生父、母)的户口住址与房产证地址相吻合,且属我校学区内。
(4)学区内新购住房户(见购房合同),交房时间应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按照文件精神,购房合同中凡在7月31日之后交付房屋的,不能作为我校学区学生。
(5)《琅琊区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校的学区范围是:明光路经西涧路至丰乐亭以南,丰乐大道经琅琊路至南谯路以西,凤凰路经西涧路至琅琊古道以北区域。
三、新生报名应提供证件
1.户口簿(需提供复印件);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拆迁安置协议等(购买房屋契税收费票据)(需提供复印件);3.近一、二年原始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燃气费等原始票据(户主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4.出生证(需提供复印件);5.儿童计划防疫卡;6.幼儿园大班毕业证、毕业照;7.父或母亲身份证原件。(其房产证含购买房屋契税收费票据、户口簿、出生证还需提供复印件,备案,如有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8.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的“滁州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通知单”。
四、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
根据《琅琊区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今年招生面向学区内学生予以注册登记、审核。
1.凡属我校学区内的住户,经学校审定、核实无误后,确属我校学区内学生,予以报名注册。
2.新生户口一直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家的,且父母户口自出生后一直没有迁出,与祖辈同住没有分开,房产为祖辈的,且新生父母没有其它住房,经审核确定后为学区内住户,予以报名注册。(如确实一年级新生父母为独生子女,可参照以上1项酌情处理)
3.因拆迁造成住址与户口不统一且尚未安置的且属于我学区的新生,凭有关证明(拆迁协议等),在我校注册报名。已安置的住户子女,就近在安置地学区内学校注册报名。
4.符合“双拥”政策的军人子女,按市教育体育局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5.学校实行门岗材料验收制度,材料齐全由教师验收后,一名学生家长和学生一起入校报名。
6.新生报名时,须填写真实信息承诺书,作为开学初学籍录入依据,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籍,回原学区学校就读。
7.招生期间,及时公示招生报名信息,接受家长及社会监督,如有举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新生报名资格。
8.学生报名中所遇特殊情况,解释权归校长室。
五、报名时间
8月25??8月26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5:30
报名截止时间:8月26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望各位家长抓紧时间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我校二年级教室,由学校大门进入。
六、开学时间:
9月7日(星期一)上午7:40新生进班,正式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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