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市内五区小学中学招生报名时间入学政策解读
针对广大家长关注的“小升初”和“初升高”问题,5月27日,大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内五区各小学召开了毕业生家长会,向毕业生的家长们进行小升初、初升高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宣传,就大连市市内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以下是全部内容。
一、什么是“指标到校”政策?
所谓“指标到校”,就是每年初中升高中录取时,从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含重点高中)招生计划中确定一定的比例用于招收市内户口的初中本学区学生。市教育局依据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数和市内各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将市内各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的指标分到市内各区,各区再将分得的每一所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指标生数分配到各个初中。中招录取时,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择优录取指标到校生。也就是说,对市内户口学生,如果在本市初中学习期间都在本学区就读,初中升高中时就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如果在本市初中学习期间有过不在本学区学校就读的经历,视为择校,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近年来,指标到校生的录取比例和最低分差逐步加大,目的就是为了促进教育均衡,引导初中学生在本学区学校就读。,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生的比例占总计划的70%,同一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5分以内。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从开始,我市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录取批次。也就是说,如果学生初中择校,那么将来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只能选择统招志愿。因此提醒各位家长,是否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对孩子今后升学会有很大影响。小升初在为孩子选择初中学校时,家长们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择校对将来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各种不利影响。为了初中升高中时能享受到“指标到校”录取资格,请让孩子初中到本学区学校就读。
二、教育部门安排学生就近入学的依据是什么?
在上面“指标到校”政策中,提到一个“本学区”概念。这里的“学区”,是每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和当年常住人口变化,本着有利于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分的。各区的年度学区划分方案要向社会公示,家长可到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查询。学校依据学生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并核实学生实际居住地后,接收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划定的本学区学生入学就读。学校接收学生入学,原则上要求户口簿、房产证一致,如果这两证不一致,以学生父母房产证为准安排学生入学。
三、无房产证租房者,如何安排入学?
对于无房产证租赁房屋者,无论本地还是外地户口,均依据房管部门开具的学生家长《房屋登记信息记录证明》(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就读。对不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学校就读自行选择学校者,视为择校,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四、除了租房,还有哪些情况要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的学校上学?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和有利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统一调配:
1.无房产证在其老人、亲属或他人房屋居住的;
2.与其他人(包括老人)共有房产证的;
3.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
4.在公建房居住的;
5.因房屋动迁造成户口簿和房证不一致的(须出具房管部门开具的有关证明、实际居住地的房屋居住证明和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6.其他情况。
以上几种情况,都要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的学校就读。对不服从调配自行选择学校者,视为择校,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五、外地学生户口迁入本市后是否享受“指标到校”资格?
如果外地学生在户口迁入本市前已经有过择校经历(父母在本市购房的学生没在本学区就读或父母在本市租房的学生没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就读),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如果没有择校经历,初中升高中时将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六、初中择过校再转回本学区学校,是否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凡初中阶段有过择校经历的学生,即使以后转回本学区学校,初中升高中时也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七、对共有房产证的情况,孩子应如何就学?
在学生父母有独立房产的情况下还与其他人(包括老人)共有房产证的,按学生父母房子所在学区就近入学。在学生父母无独立房产的情况下与其他人(包括老人)共有房产证的,由居住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到指定学校就读。不服从调配的,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对学生父母有固定住房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初中升高中时取消该生“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八、小学没在本学区就读,初中如何回到本学区?
各小学每年都要对毕业年级的学生做学区认定,并把认定结果下发给各位家长。对于一些没在本学区小学就读被认定为“外学区”或“借外”(购房借读生外学区)的学生,为了让他们在将来初中升高中时享受到“指标到校”的资格,市教育局统一规定,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请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为孩子办理回本学区学校的转学手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六归口”。办完“小六归口”手续后,学生仍在原来小学学习,小学毕业后直接升到学区对口初中。如果不办理“小六归口”手续且初中继续择校,那么在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小六归口”具体办理流程为:①现就读学校→②本学区学校(户口簿、房产证所在地学校)→③本学区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④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
九、“小六归口”后,因购房家庭住址发生变化如何就学?
“小六归口”后到初中开学前,如果因购房造成户口和房产证发生变化且学区已改变的,请家长在9月1日新学期开学前务必到原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及时为孩子办理转学手续,待转学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才能到新购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就读。如果没有全部办完转学手续就到新购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就读,原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就会把孩子列入“未报到学生”名单中,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十、进入初中后,因购房家庭住址发生变化如何就学?
进入初中后到升入初三之前(升入初三后不再办理转学),初中本学区学生如果因购房造成户口和房产证发生变化且学区已改变的,家长应及时为孩子办理转学手续。如果不办理转学手续继续留在原学区内学校上学,学生在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十一、小学升初中是否允许考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我市早在1986年就取消了小学升初中考试,市内五区小学毕业生按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划定的学区免试直升对口初中。因此,提醒各位家长,任何初中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小学升初中选拔性考试都是违法违规的,家长不要盲目让孩子参加这些选拔性考试。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凡小升初不按规定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十二、是否允许将学籍空挂在本学区学校而到另外学校就读?
根据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空挂学籍,也不得招收没有学籍的学生。如果学生将学籍空挂在本学区学校而到另外学校就读,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将对空挂学籍进行异动处理,学生即使以后再回到本学区学校,初中升高中时也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十三、对在小学毕业学区认定时已经有两套以上(含两套)房产者或者是大学附属学校职工子女,升入初中后是否允许办理转学?
对在小学毕业学区认定时已经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者,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入学,初中学区以小学毕业年级学区认定时为准,升入初中后不再办理两套房之间的转学手续。例如,某家长有A、B两套房,如果“小六归口”时学生选择初中在A房学区上学,初中学区就是A房学区,升入初中后,就不再办理A房学校和B房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否则,初中升入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对在小学毕业学区认定时还有其它学区房的大学附属学校职工子女,初中学区也以小学毕业年级学区认定时为准,升入初中后不再办理大学附属学校和其他初中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也就是说,大学附属学校职工子女,如果小六归口时学生选择初中在大学附属学校就读,初中学区就是大学附属学校,如果同时还有其他学区房,升入初中后,就不再办理大学附属学校和其他学区房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否则,初中升入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十四、对无房产证租赁房屋者,升入初中后是否允许以租房地点发生变化作为转学理由?
对于无房产证租赁房屋者,无论是本市还是外地户口,初中学区以小学毕业年级学区认定时所租赁的房子为准,除购房后住址发生变化外,初中阶段不允许以租房地址发生变化作为转学理由。
十五、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有哪些规定?
民办初中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招生方案实行一次性招生。招生结束后再转入民办初中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在民办初中就读后再转出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也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十六、初中在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就读后再转出的学生,初升高时是否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初中在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就读后再转到其它任何学校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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