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新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怎样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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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等精神要求,这既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点难点任务,也为进一步推动教育督导改革发展、有效实施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指明了方向。

开展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的重要意义

积极推进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是建立健全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教育评价体系的突破口,也是我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管办评分离,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

开展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是深化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有力抓手。有效实施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引入社会专业机构评价教育质量,检验办学质量效果,监督政策实施过程,有利于重构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重塑政府、学校、社会在教育质量保障中的角色,逐步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既相对分开又相互制约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开展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是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构建现代教育督导体系的需要。建立完善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机制,既有利于提升教育督导部门乃至政府的公信力,又是促进督导法制化、专业化、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开展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符合国际教育评价的通行做法和主要趋势。目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在强调教育评价中的社会参与作用,从法律上保障作为独立第三方的社会力量参与评估,形成了政府主导监管、专业机构(社会第三方)设计实施的基本运作模式。近年来以PISA(国际学生评估项目)为代表的由第三方组织的国际大规模教育评估逐渐受到各国的关注,我国上海、北京等地也引入和参加了PISA测试。

开展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全国各地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一系列重要教育评估监测项目,在构建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政策体系和制度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实践探索,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是开展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的政策体制逐步健全完善。一些地方研究出台改革意见,完善政策体系。如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了《关于深化北京市教育督导改革的实施意见》,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通过任务分解、责任分工,有效推动和落实教育督导改革的各项任务,细化研究制定教育督导评估与质量监测的政策标准体系。上海、重庆等省市也研究出台了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开展。

与此同时,加强教育督导职能机构建设,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归口管理的机制也逐步探索建立起来。如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近期调整,市教委承担的有关督导评估和质量监测职责全部划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归口管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内设机构由3个处调整增设为6个,新增了评估与监测处,相应核增了行政编制。在市级部门的指导推动下,北京市各区教育督导职能机构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大都探索设立“三科一中心”或“两科一中心”的模式。北京市还对市区两级教育督导部门开展评估监测工作进行了协调分工,明确了市区两级各自职责重点。其他各省市也以不同形式加强了评估监测的职能机构建设,管办评分离的教育体制改革迈出坚实步伐。

二是开展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全国各省、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探索设立教育评估院和评估监测中心等机构,委托开展教育评估监测项目,也有些省市加大培育第三方机构的工作力度,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监测,取得良好效果。北京市制定实施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暂行办法》,从基本原则、评估资质认定、委托管理、工作程序、监管和评鉴等5个方面,对委托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主要事项、工作程序、各方权利与义务等相关内容明确界定,确保规范实施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保障政府购买服务的质量。

需要着力解决哪些问题

尽管实施教育评估监测具备了机制制度基础和实践探索经验,但我国实施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时间尚短,各方面条件环境不充分,认识不够深刻,有些关键节点还没有根本突破,推进实施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加大力度培育专业化的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机构。要切实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改变对第三方评估机构单向命令式的管理方式,尊重并确保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要创设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环境,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有序开展委托实施第三方评估监测工作;要制定实施相应的扶持政策,以资金和项目为引领,鼓励财政资金或民间资本进入第三方评估监测领域;要加强社会性专家组织和专家库建设,组织开展相关专业研训和第三方机构资质、等级认定,鼓励专业机构纵横多向联合,逐步形成更多高水平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群体。

二是努力破解有效实施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的体制机制难题。要通过强化教育督导职能,合理划分教育行政职责和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教育监督监管,进一步提升教育评估监测的专业化水平。要切实简政放权,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归还学校应有权利

,努力实现更大程度的学校自主发展、自主创新、自主管理,努力提升学校开放办学、统筹利用社会资源、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能力水平。通过破解体制机制难题,为推进实施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释放体制引力、机制活力和内需动力。

三是加快建立健全有效实施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的政策标准。要下大力气加快建立健全教育评估监测体系,结合实际制定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项目清单,采取自主、委托、合作等多种途径研制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评估监测标准、工具、规程,形成系列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实施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提供基本遵循。

四是加快创建完善的教育评估监测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应以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为基础,建立数据填报、采集、接入、生成及兼容系统与工作机制,形成包括基础性数据、条件性数据、过程性数据、结果性数据和相关信息的大数据信息平台,实施基础评估、数据挖掘、系统分析、综合评价,构建高水平的教育督导评估信息管理应用系统,强化教育督导评估的数据支持、信息支撑、管理保障与服务决策能力,提升教育评估监测的信息化水平。

五是进一步强化教育评估监测结果的使用效能。其中的关键在于结果公开、评用结合、奖惩挂钩和社会监督,基础是高质量的评估监测成果;要健全完善教育评估监测结果发布的相关制度,坚持“谁组织、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实现教育评估监测结果分级发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还要建立健全教育评估监测结果的问责机制。

六是加大对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实施的监督监管力度。要从源头上加强监管体系建设,靠制度约束第三方的行为,对承担评估监测项目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全流程全方位监督。更要充分发挥媒体等社会公众力量的监督作用,形成多元开放的监督闭环。还要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机构、对有资质不符合规定和违法的机构行为,必须及时清退、纠正和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营造良好的第三方教育评估监测氛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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