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工作指引
花都区2017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6〕174号)《关于落实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7〕4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花都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花府办〔2015〕6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让来穗人员为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做好准备,现就有关热点问题解答如下:
1.在花都区常住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有哪些途径申请入学?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精神,我区必须首先保障每年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非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如果非穗籍适龄儿童确实需在花都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可根据“多渠道、分步骤”的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途径申请入学:
(1)符合当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中广州市政策性借读生条件(含人才绿卡)或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可直接持有关证明文件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
(2)属于房地产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可参照《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向属地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申请入学;
(3)不属于以上入学范围,但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可为随迁子女提出积分申请入学;
(4)联系民办学校入读。申请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为孩子报读民办学校来解决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2.什么是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他们可以享受什么入学政策?
答: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是根据广州市每年发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花都区实际情况制定的入学优惠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文件,直接向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
(1)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含人才绿卡),详情可查看广州市教育局或花都区教育局官方网站的最新规定;
(2)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政府重点引进和扶持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子女和高校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子女,花都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子女)。详情可咨询企业所属的区行业主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
符合以上条件的入学申请人,在学位可满足本地户籍需求的前提下,由辖区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不需参加积分申请。
3.
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如何申请?
答: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先向所属企业或单位提出个人申请,由企业或单位收集后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主管部门核准后交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辖区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4.来穗人员需具备哪三项必备条件,才可为子女参加积分申请入学?
答:参加我区积分入学的三项必备条件是: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在我市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之一。即可为适龄子女提出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申请。
温馨提示:若要参加我市异地中考,需满足“四个三”条件,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5.积分申请入学安排哪些年级?
答:除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外,对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来穗人员适龄子女,目前只开放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简称“起始年级”)。因此,提出积分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符合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应届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的年龄条件。超过6周岁儿童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医院出具的延迟入学证明。
6.来穗人员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我市就业创业及购买社会保险的,这三项必备条件有时限等具体要求吗?
答:居住证要求连续时长满一年且在2017年3月31日处于有效状态,就业创业要求具有有效(2017年3月31日处于有效状态)就业登记或工商营业执照,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之一要求最低一个月。若上述三项必备条件均不在花都区的,不接受积分申请。
7.涉及“积分申请”的积分项目除上述三项必备条件以外,还有哪些积分项目可以申请加分?
答:除本问答第4点的三项必备条件外,申请人还可以选择计划生育情况、住房保障情况、是否少数民族、中级职称进行加分。具体见《附件3:申请人积分项目及标准一览表》。
8.来穗人员可夫妻双方同时参加积分申请吗?
答:若来穗人员夫妻双方均为广州市以外户籍,夫妻双方可同时为申请入学的子女申请积分,必选项和可选项中选填分高者一方的信息申请积分;一方为广州市以外户籍(另一方为广州市户籍),夫妻双方可同时为申请入学的子女申请积分,但是必选项仅可填写广州市以外户籍一方的信息,可选项中选填分高者一方的信息申请积分;
9.积分申请入学可以挑选志愿学校吗?
答: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申请人,可在我区城区(4个街道)和6个镇选其一作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区域。我区“积分入学申请”工作在公示积分审核结果后,将公布全区当年可提供起始年级学位的公办学校名称及学位数,供申请人填报志愿。
10.申请人可填报多少个志愿学校?
答:申请人选定拟入学地后,可在该街镇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报1-4个志愿学校。
11.积分申请入学的积分排序规则如何?
答:积分分两个批次计算及排序:
(1)第一批:“省五年”优先。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在花都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住证满五年、在广州地区有稳定职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五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以下简称满足“省五年”条件),其适龄子女优先获得公办学位分配。按本批次的入学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2)第二批:普通积分。不符合“省五年”条件的,为学位安排第二批次。若申请入学地在满足“省五年”条件入学申请人学位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则按本批次的入学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12.如何计算连续办理居住证有效时长?
答: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和《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计算方式如下:
(1)12月31日前到期的居住证,居住证功能停止不超过30天,计算连续时长。
(2)1月1日后到期的居住证,自居住证功能恢复之日起计算连续时长。
13.积分入学申请如何办理?到哪里报名?什么时候报名??
答:积分入学申请统一通过花都区来穗局网站(http://www.huadu.gov.cn/web/hdlsj/sy/)进行,花都区教育局网站提供入口链接到花都区来穗局,每年于启动积分申请入学时开通,接受报名。申请人可上网填报申请信息,之后有关的工作交由各职能部门后台审核数据、计算机统一计算积分、统一排序、统一录取,完成积分申请入学的审核和学位分配工作。2017年积分申请入学报名将于4月5日启动。
14.积分申请人还需去哪些部门现场提交资料?
答:部分积分项需要申请人现场提交资料,具体见《附件3:申请人积分项目及标准一览表》。
15.其他注意事项。
(1)积分排序分配学位过程中,如同一志愿学校同一批次内出现入学申请人积分总分相同情况,按以下顺序从高至低进行积分排序分配学位:一是居住证得分;二是就业登记得分;三是参加社会保险得分。
(2)不按照公布的时间报名、现场确认、填报志愿、报到注册的,视为主动放弃申请公办学校资格处理。
(3)待各部门网上审核程序结束后,要求所有申请人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签名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相关资料。
(4)申请人需要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并提供原件复印件供查验,夫妻双方申请的必须提供结婚证,否则不能证实关系的申请人积分项无效。具体提交资料:请各积分申请人带齐以下材料,于5月13-14日期间,到申请地教育指导中心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积分确认:
a.入学人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小孩若未办理身份证,其出示的户口簿上有身份证号码即可)、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若入学人和申请人(及配偶)分属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证、结婚证等证明相互关系的有效材料。
b.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须提交目前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籍证明,经在读学校盖章,现场查验审核,收取盖章的证明材料。
(5)除《附件3:申请人积分项目及标准一览表》有要求,申请人不必再到部门实地提交积分资料。
本工作指引解释权属于花都区教育局和花都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