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国民办教育改革,到底应该怎么走
核心提示:在全国两会上,“教育”一直是两会政协委员讨论的“高频词”。谈到教育,“民办教育”不得不提。多年来,民办教育在中国的教育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自身的发展等方面,民办教育还属于教育中的弱势教育。
秦和
朱和平资料图片
葛剑雄资料图片
在全国两会上,“教育”一直是两会政协委员讨论的“高频词”。谈到教育,“民办教育”不得不提。多年来,民办教育在中国的教育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在自身的发展等方面,民办教育还属于教育中的弱势教育。
然而令人欣喜的是,《民办教育促进法》三审稿已于11月7日正式通过审核,并将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在整部法案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对民办教育进行分类管理,将民办学校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那么,参加全国两会的政协委员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重要条款怎么看呢?
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院长秦和:
站好位、定好位,苦练内功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1+3文件’的出台,总的看,既回归了教育的公共属性,又尊重了教育服务提供的多样性、差异性,指明了今后一个时期民办教育发展的方向。”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院长秦和长期关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谈到民办教育有她深刻的体会和思考。
秦和委员眼中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1+3文件”是指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以及根据这次修法的精神,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她认为,这些法律和意见的出台,对新时期发展民办教育制度设计和政策完善奠定了法律基础。
秦和委员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和“1+3文件”中,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才是真正的核心,“关键的问题还在于下一步如何落实的问题!”她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中国民办教育,仍面临诸多发展“瓶颈”。困难障碍需要借助这次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和“1+3”文件的出台来加以解决。
她认为,一要明确任务分工,加强部门协调。建议由教育部牵头,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任务清单,并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完成时间。二要加强指导督导,落实地方责任。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导,确保法律和文件授权各地自定的政策,能够精准、及时落地。三要加强总结引导,做好正面宣传。四要调动多方资源,开展政策评估。国家层面可考虑建立民办教育政策评估机制,密切跟踪落实情况。
秦和委员认为,民办教育要各自站好位、定好位,保证办学方向正确,加强内涵的建设,苦练内功,把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上去,办高水平有特色的大学。
全国政协委员、空军指挥学院原副院长朱和平:
弥补了一些教育资源的缺失
对于民办教育进行分类管理、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空军指挥学院原副院长朱和平认为,民办教育的情况比较特殊,它有不同的类型、不同的追求。有一些民办教育家是以慈善的性质来办学,国外的很多民办教育就是以这种慈善名义办学的,所以这种类型的民办教育是不以追求营利为目的的,纯粹是慈善事业。中国目前的慈善事业发展得不算很好,虽然是一个经济大国,但却是一个慈善小国,慈善并没有成为我们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所以,我们在民办教育中,如果要求一下子就达到发达国家那样不以营利为目的、纯粹慈善的或是社会公益性质的民办教育,就我们国家现在的历史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来说是达不到的。
朱和平委员说,所以我们现在还要给民办教育留下一个“豁口”,就是允许有一部分民办教育以营利为目的。我们需要引入一部分民间的力量来办学。同时,我们的慈善事业还不发达,没办法要求民办教育都办成慈善性质的、公益性的,因此我们建立了中国特色的民办教育,既有一部分非营利的,也允许有一部分是营利的。实际上,这一部分营利的民办教育对国家的教育均衡发展是有好处的,也是十分必要的,它弥补了我们国家的一些教育资源的缺失。
另外,我们国家还规定,九年制义务教育是全免费的,这是作为我们*一个很重要的一个标志,所以民办教育如果涉及到九年制义务教育,那就应该是不能营利的。
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
应该向教育的各个领域开放
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则认为,中国民办教育是不够的,我们大力呼吁国家要允许大力发展,应该向教育的各个领域开放,包括全日制大学。国家可以通过政府管理监管教育水平,不合格不许开。没有必要也不应该控制他的发展。教育产业是国家很重要一个方面,因为事实证明,不可能靠公办教育满足全体国民对教育的需要。公立教育以外,民办教育作为一种补充,满足特殊人群的特殊需要。
“至于准入不是禁止,应该制定标准。”葛剑雄委员说,比如民办大学水平达到公办大学标准,不应该禁止,应该给予正常补助,补助公办大学的学生多少钱,民办大学的学生同样应该享受。他认为,所谓营利和非营利的标准是暂时性的,从长远来看,为什么营利的不能进入体系呢?在美国,公立学校完全强调公平,很多私立学校自费。我们国家现在很多民办学校并不是真正的民办学校,好多是公立学校改制、换牌子,这要区别。如果国内满足不了要求,孩子都送到国外去,对我们有什么好处?从这个角度讲,非但不应该禁止,教育产业还应该成为国家重要资源,我们还可以吸引外国孩子到中国来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