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关于新型城镇化热点话题提案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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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两会关于新型城镇化热点话题提案深度解读

以人的城镇化,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提高*建设水平,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常住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推动更多人口融入城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机制。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加快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纵轴,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布、协调发展的“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加快城市群建设发展,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特色镇。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建设和谐宜居城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加大“城市病”防治力度,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城市。加快新型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健全住房供应体系,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优化住房供需结构,稳步提高居民住房水平,更好保障住有所居。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提升县域经济支撑辐射能力,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拓展农村广阔发展空间,形成城乡共同发展新格局。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宗庆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应先制定优惠政策

新型城镇化概念自提出以来进展情况一直良好,近日,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国家正在抓紧制定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任务方案,将重点包括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和特色镇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和体制机制创新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在两会期间提出一项建议,关注新型城镇化问题。他表示,新型城镇化是我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其中人的城镇化即稳定就业是关键。

据宗庆后表示,当前,很多农民工赚了钱后不回农村老家造房子,而是在县城买房子,但是买了房后在县城又无就业机会,只能又回到东部沿海城市打工。而沿海城市生活成本高,竞争激烈,农民工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享受市民待遇,同时企业用工成本居高不下,带来招工难、找工作难的问题。

因此,宗庆后建议到,可以将东部传统产业转移到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让2.9亿务工人员回家乡打工,一方面企业实现就地生产就地销售,降低成本,同时农民工可在当地就业生活,安居乐业,加速实现城镇化。

具体来讲,首先应该制定优惠政策。他表示,可以通过一定的财政、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鼓励东部传统产业转移到中西部县镇发展,同时,在规划产业布局时,将日用消费品和制造业产业链向中西部县城转移,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和市场要素向中西部集中,引导就业主体回到中西部县城,实现农民工就近就业。

其次,农民工在当地县城就业有了固定收入、社保后,国家就可以将这部分农民的土地与农居屋收回予以一定补偿,让他们在城镇买房,安心生活工作,实现市民化,同时国家把流转出来的土地租给农业大户,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降低成本,提高农民收入。

胡存智:新型城镇化划定“三条红线”防止“摊大饼”

3月7日(星期一)15时,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5位全国政协委员就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加大环境整治力度特别是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有序有度利用自然,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等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为部分实录:

中国国土资源报记者

提问胡存智委员,“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到要防治城市病,逐年减少建设用地增量,实施总量和强度的“双控制”。总量控制和新型城市化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增量的减少,如何有利于防治城市病。存量用地够不够用,低效和闲置用地有什么好机制把它们用起来?

胡存智

谢谢你提的问题。实际上你提了三个问题,我想通过三个方面来回答。实行建设用地总量的“双控”是我们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减少了建设用地,会不会影响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和防止大城市病,我想从三个方面回答。首先建设用地总量的“双控”,对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是有利的,是有帮助的。实行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有利于我们进行主体功能区的建设和发展。可以按照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建设的主体功能合理安排,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这样合理地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使我们的城市发展更为有利,从而防止大城市病。

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有利于形成优化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在新型城市化发展过程中,从宏观角度有利于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同时在具体发展中,对城镇化的发展,我们通过划定“三条红线”??基本农田红线、城市扩展边界、生态红线,来优化城市的发展格局,防止“摊大饼”的发展,有利于改善城市的人居环境,从而防止城市病。

建设总量的控制还有利于人的城镇化。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可以落实人、钱、地挂钩政策,实现这个机制,使城市规模发展和人口同步发展,提高城市的集聚效益和经济发展的节奏程度,从而促进新城镇更好地发展。建设总量的控制有利于资源的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形成更好的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城市建设形态,提高城市的发展质量,发展紧凑型、立体型的城市,提高城市的综合承载力。

总量控制有利于城市更新、土地整治,进行环境整治,循环利用各方面资源,发展高效清洁城市,创新城市发展的机制体制关系,来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建设用地总量和利用强度的控制有利于协调新型的城乡关系,形成城乡的合理布局和用地规模,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从这几个方面看,对于进行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是极大地促进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应该说是有利的。

你的第二个问题提到,在控制总量以后,建设用地总量减少,会不会缓解大城市病?这个问题更好回答了。虽然建设用地总量的减少,建设用地新增量的减少是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联系在一起,虽然主流是减少,但是是有区别的。按照总量的不同,可以通过建设用地的新增量和存量以及流量来共同使用,来保障建设用地的发展。以土地利用的方式和转变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新城镇的发展,来缓解治理大城市病。

从几个方面都可以看到,建设用地新增量的减少对于防治大城市病有利。首先新增建设用地的减少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是按照总量控制下的新增用地减少,是有区别的。在主体功能区发展的指导下,根据重点开发区、两横三纵的城市化发展以及人、钱、地挂钩的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新增建设用地是得到保障的。这样可以通过这个发展来保证这些地方得到更好的发展,消除大城市病的影响。同时新增建设用地的减少是和存量增加并举的。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保证建设用地城区能得到合理的扩容,通过存量建设用地的利用整治原来的空间分布格局,防止大城市病。新增建设用地减少和建设用地流量的增加是联动起来的。通过建设用地的增减挂钩,腾退已经用的建设用地使得建设用地得到保证,城市空间得到扩展,布局更加优化,城市建设更加科学合理,通过这个运行更加有效,从而防止大城市病。你的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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